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各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招生录取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分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录取时间
7月25日-8月28日
三、录取工作原则
1、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3、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若各省(市、自治区)无相关文件,则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打印邮寄
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及时公布录取信息,提供网站、微信服务号等方式供家长和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2、进一步严格录取通知书的填写和邮寄,建立专人负责制,通知书加盖学院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必须使用邮政特快转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
五、新生入学报到和录取资格复查
1、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学院录取的新生,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信息。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招生录取小组建立“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将严格审核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复查严防冒名顶替,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
3、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其生源省市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纪检监督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794-7058196,邮箱:fzxyjc@***。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