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福建省内普通类历史组、物理组考生按文化分投档录取。各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报考本校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的同时,兼报本校面向普通类历史组、物理组招生的专业,如艺术教育、文物修复、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等专业,按文化分投档录取。 2.福建省内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都达到专科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福建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执行。福建省内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