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学生专业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选才,规范选才举措,确保并提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生源综合质量,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高水平运动员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达到测试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要求,可被学校录取的学生。
第二条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分项目按照测试成绩对学生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结合项目招生计划来确定测试合格人数。学校以学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学生录取方式和录取要求: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学生,学校统一指定专业;参加高考的学生,录取要求相同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第三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分专业队专业和非专业队指定专业,专业队专业为金融学专业,非专业队指定专业见《东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目录》中除专业队专业的其他专业。非专业队指定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2 人,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情况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情况确定。
第二章分配规则
第四条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并被录取的学生,统一进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队训练与学习。
第五条获得高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优惠分值政策的学生,进入专业队训练与学习。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也可按第六条选择非专业队指定专业训练与学习。
第六条其他体育专项测试通过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学生,按照以下原则同时参加排序,选择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非专业队指定专业训练与学习。
(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按排序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排序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份高考满分值。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按排序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排序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份高考满分值。
(三)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文科、理科学生混合排序;排序成绩相同时,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两者皆相同时,有单科成绩要求的,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无单科成绩要求或单科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相同专业。
第三章志愿填报
第七条高考成绩公布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学生须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志愿表,填写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参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目录和在生源省份投放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填报,并将志愿表于高考成绩发布后三日内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填报高考志愿时,学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报考模式的省份,为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有设置单独高水平运动员批次的省份,按规定进行单独填报,专业须服从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第九条填报专业志愿时,如学生所填报的专业无单独招生代码,学生按照该专业所在大类的代码填报,录取后专业分流时直接进入该大类内预先指定专业。
第十条专业目录中只招收理科学生的专业,要求学生高考数学成绩达到105 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 分的省份,以满分的 70%进行计算);外语语种为英语的专业,要求学生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5 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 分的省份,以满分的70%进行计算)。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各省份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确定本科二批和本科一批控制线。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省近年相应控制线情况和本年发布控制线情况折算本年相应控制线。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东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学生专业分配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7〕5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