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21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1年05月11日17:08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新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层次:高职

第三条办学校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今年共有3个专业在艺术类招生,分别是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室内艺术设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

第四章 考试

文化课考试。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安徽省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模块七),且要求达到合格线。

第五章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要求被录取考生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

第十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全省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全省艺术类统考(模块七)合格。

第十三条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不分文科、理科。

第六章入学

第十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按当年省、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五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就读。

第七章招生监督

十六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院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0-3854616。

违法违规处理

十七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资格复查,在专业考试或高考过程中违纪或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根据教育部41号令、33号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十八学校联系电话:0550-3854670、3854672、3854668,咨询QQ:,学校网址:https://www.***.cn/,学校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附 则

十九详细招生计划及其他报考信息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本《章程》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艺术类 招生专业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21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招生章程(联系电话、招生计划、分数线)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