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10301 |
畜牧兽医 |
农林牧渔类 |
3700元/年 |
涉藏地区 |
2 |
510101 |
作物生产技术 |
农林牧渔类 |
3700元/年 |
涉藏地区 |
3 |
510301 |
畜牧兽医 |
农林牧渔类 |
37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 |
4 |
510101 |
作物生产技术 |
农林牧渔类 |
37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填报我校的1 个专业志愿。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22日8:00到3月24日17:00通过学校网站(http://zsjy.***/)上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30元/生。
3.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并缴费后,于4月16日到学校教务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4月17日当天凭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到校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 年 4 月 3 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技能测试(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 分,其中德育 60 分、语文 60 分、数学 30 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1)测试形式: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2)测试内容:显微镜的使用。
编号 |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畜牧兽医学院 |
畜牧兽医 |
显微镜使用 |
2 |
农业园艺学院 |
作物生产技术 |
显微镜使用 |
3 |
畜牧兽医学院 |
畜牧兽医 |
显微镜使用 |
4 |
农业园艺学院 |
作物生产技术 |
显微镜使用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1 年 4 月 17 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显微镜使用) |
(四)考试地点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柳城校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如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文化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文化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 月 23 日至 27 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公示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查询成绩。4月22日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现场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4月23日至27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仅限工作时间9:00-17:00办理)。
5.学院各专业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学生进校后须体检复查,若不符合就读专业体检要求,学院予以清退处理。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1. 2021 年3月22日(周一8:00)至3月24日(周三17: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zsjy.***/)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3月29日(周一)至4月2日(周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3月30日(周二)前到学校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4月3日(周四)学校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名单。
4月16日(周五)9:00-17:00,审核通过考生到我院教务处(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须带上身份证原件。
4.4月17日(周六)上午文化考试,下午技能考核。
5.4月19日(周一)考生在学校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可到学院教务处(招生办)申请查询。
6.集中审核后,于 4 月 23 日至 27 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
7.4月28日(周三)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5.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7.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8.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9.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8月-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无故逾期一周以上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柳城校区)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部门:教务处(招生办)(第二行政楼110室)
咨询电话:028-82732146(接听时间:8:30-21:30)
传真:028-82731147
学院招生网:http://zsjy.***/
招生申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028-82733145
附件:
四川省2021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姓名 |
考生号 |
2 |
1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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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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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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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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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发证单位 |
获奖项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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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录取的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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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2021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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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考生据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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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
(公章): 2021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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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学校意见 |
(公章): 2021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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