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考试内容 (一)戏曲表演(京剧表演) 1、个人形象和唱念展示:(4分钟以内) (1)个人形象展示:(1分钟) 穿练功服,听从语音指令完成下列规定动作,内容无需自备。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报考行当。 ①半身视频拍摄:正面、侧面、背面。 ②全身视频拍摄:正面全身站立、小范围行走。 (2)唱念展示:(3分钟以内) 展示前需自报念白及唱段名称或朗诵及歌曲名称。 ①念白展示:自定京剧念白或诗词朗诵。 ②唱段展示:自定京剧唱段或歌曲曲目,考生需带身段清唱完成,不允许使用伴奏。 (3)考试图片:上传《学籍证明》。 2、身段和基功展示:(5分钟以内) 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报考行当。 (1)身段展示:身段组合、剧目片段或舞蹈片段任选其一展示。 (2)基功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以下能够展示的功法、技巧,包括:踢腿(正腿、旁腿、片腿)、下叉(横叉、左右竖叉)、搬腿、下腰、旋子、飞脚、跟头、翻身、涮腰、前桥、枪花等。 3、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 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报考行当和剧目名称。 自选京剧片段,文戏行当展示唱段要求带有身段动作无伴奏录制,武戏行当展示内容可选择武功、技巧及程式身段进行组合表演。 4、才艺展示和命题小品:(5分钟以内) 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报考行当、才艺展示内容和小品名称。 (1)才艺展示:内容自定,可从舞蹈片段、乐器演奏、唱歌等形式中任选。 (2)命题小品:从《捉蝴蝶》、《独木桥》、《拍蚊子》三个题目中任选一个进行表演。 (二)戏曲表演(京剧音乐) 1、器乐演奏:(10分钟以内) 演奏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奏曲目(锣鼓)名称。 (1)弦乐、弹拨乐演奏曲目两首(西皮、二黄各一首),曲目自选。 (2)打击乐演奏锣鼓一套,内容自选。 2、歌曲演唱:(5分钟以内) (1)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清唱完成,不允许使用伴奏带。演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歌曲名称。 (2)考试图片:上传《学籍证明》。 3、视唱:(1分30秒以内) 以下5条视唱题中,请按考试系统分配的题号进行视唱。要求: (1)视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题号,然后原地视唱。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看谱视唱,拍摄时要求视唱谱不能遮挡脸部。 4、节奏:(1分30秒以内) 以下5条节奏题中,请按考试系统分配的题号念节奏。要求: (1)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题号,然后原地念节奏。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用手挥拍,看谱念出节奏型即可。拍摄时要求节奏谱不能遮挡脸部。 二、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3、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4、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5、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6、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专业表演”位置 (1)京剧表演 ①唱念展示、剧目展示时,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②身段和基功展示、才艺与命题小品展示时,要求考生在拍摄过程中,全程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建议增大拍摄范围,使拍摄画面全程保持稳定。 (2)京剧音乐 ①演奏时,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②演唱时,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考生需正对镜头站立演唱,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③视唱和节奏展示时,需在“近景肖像”位置原地展示。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拍摄),镜头应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3、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视唱和节奏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相关专业展示、演唱(奏)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等,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所有考试科目内容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拍摄时镜头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