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 号)和《北京物资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有关录取规则的要求,为确保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构成按照物院发〔2019〕47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集体议事、民主决策”解决招生录取工作重大问题的原则。
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的监督。
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查阅和审核报名材料,组织在线面试、在线考试、预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1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40 |
2 | 金融学 | 金融学类 | 30 |
3 | 物流工程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20 |
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20 |
5 | 会计学 | 工商管理类 | 30 |
6 | 法学 | 法学类 | 25 |
7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35 |
三、录取工作安排
各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7 月2 日前,做好招生录取准备工作;7 月10 日前,完成本校考生招生录取工作;7 月20日前,完成外校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准备工作
1. 各专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各专业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组生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 人(含 1 名兼职秘书),每个小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本组招生录取工作。
2. 各专业制定具体招生录取方案
各专业制定本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具体招生录取方案,录取方案中包含本校考生招生录取方案和外校考生招生录取方案,招生录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在线平台选取和登录账号密码、面试工作流程、评分标准、评分规则等,外校考生招生录取方案还需要包括专业能力在线考试方案(可与在线面试同时进行),并完成专业能力考试出题工作。各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方案于7 月2 日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各专业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打分表(样表),制作本专业专用打分表,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使用。打分表在面试开始前发放至
各工作小组成员,各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
(二)本校考生录取工作安排1.整理本校考生报名数据
请各专业按照本校考生填报专业志愿1 进行整理报名数据,核对报名信息和资格,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务必认真审核以下信息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1) 是否为本校2021 年应届毕业生;
(2) 是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 是否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类。
2.通知本校考生在线面试
各专业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本校考生面试入围人选,明确告知在线面试时间、注意事项等。
3. 组织本校考生在线面试
各专业严格按照备案的本校考生招生录取方案组织面试,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屏保存。
(1) 专业志愿1 录取: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1 入围人选进行面试和打分,按照打分排序进行预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未被预录取的人选自动进入专业志愿2 所在专业人选列表。
(2) 专业志愿2 录取:各专业在还有剩余招生名额的前提下,对专业志愿2 人选进行筛选,可根据专业志愿1 打分为依据进行预录取,也可组织进行专业志愿2 的面试并打分,根据打分排序进行预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未被预录取的人选自动进入专业志愿3 所在专业人选列表。
(3) 专业志愿3 录取:各专业在还有剩余招生名额的前提下,对专业志愿3 人选进行筛选,可根据专业志愿1、专业志愿2 打分为依据进行预录取,也可组织进行专业志愿3 的面试并打分,根据打分排序进行预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未被预录取的人选自动进入调剂人选列表。
(4) 调剂录取:在有剩余招生名额的前提下,招生办公室筛选未被录取考生名单,根据专业志愿1、2、3 打分,组织进行调剂面试或者直接进行专业调剂。
4. 本校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办公室汇总各专业本校考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外校考生录取工作安排
各专业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启动外校考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1.整理外校考生报名数据
请各专业按照外校考生填报专业志愿1 进行整理报名数据,核对报名信息和资格,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务必认真审核以下信息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1) 是否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1 年应届毕业生;
(2) 是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 是否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类。2.通知外校考生在线面试
各专业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外校考生面试入围人选,明确告知在线面试和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
3. 组织外校考生在线面试和考试
各专业严格按照制定的外校考生录取方案组织在线面试和考试,在线面试和考试过程需全程录屏保存。录取规则参考本校考生录取规则。
4. 外校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办公室汇总各专业外校考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面试与录取工作监督
1. 面试期间,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将对面试与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面试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3.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监督举报电话:010-89534611。
六、其他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所有参加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的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重视舆论引导与舆情监控
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社会关注度高,请各责任学院、专业、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关注面试与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网络舆情情况,引导考生理性对待。
3. 面试与录取过程严格保密
面试、录取结果未正式公布之前,需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或他人公开。
4. 面试录音录像等材料提交
全部面试过程的录屏录像、考试试卷等材料由各组考场秘书在面试结束后,按照专业进行命名、归档、拷贝,将原文件全部提交至学院统一留存。并在开学后将录音录像材料全部复制拷贝至本科招生办公室备查,同时相关学院责成专人做好原始录音录像、考试试卷等材料的保密、保存工作,原则上所有材料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
招生办公室2021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