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2021年机电工程学院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中部分实行“申请-考核”制。我院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各类博士招生考核方式的工作办法、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两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学院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反馈。
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类型(见《在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生直接攻博等四种类型,其中“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1. 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见《在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骨干成员;
(2) 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3)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1 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1) 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等;
考试类型 |
满分 |
成绩低要求 |
TOEFL |
120分 |
72分 |
GRE(新) |
340分 |
204分 |
雅思 |
9分 |
5.5分 |
CET-6 |
710分 |
425分 |
CET-4 |
710分 |
490分 |
WSK(PETS5) |
100 |
60分 |
(2)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选拔程序
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选择“申请考核制”类型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30日
考生务必在2020年11月2日—3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
到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机械楼213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建议尽量采取送交至办公地点的方式;如采取邮寄的方式,
请尽量选择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机械楼213,收件人:王庆峰,电话:),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 《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3)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4) 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5)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 《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面试时带原件);
(9)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开题报告);
(10)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 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11)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a.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书面证明(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等); .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限排名; c.公开发表或已录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和EI、SCI 收录论文复印件(已发
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和全文复印件),限考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
d. 已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限考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
e. 其它可以证明其研究能力的材料。
(12) 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13) 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以下材料:
a. 英语CET-6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b. 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 c.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学院可提出其他所需材料的要求。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人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1)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不符合我院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检查合格者,可提交至学院材料审核小组进行初审。
(2)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并综合申请人的科研基础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主要评估内容如下:
a. 专业基础能力,主要根据学生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考核(25分)
b. 外语水平,主要根据学生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材料考核(25分)
c. 科研业务能力,主要根据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情况考核(50分)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学院给出百分制初审成绩,成绩在60 分以下的取消其申
请资格,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在机
械楼公告栏及机电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mech.***.cn/)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进行公示。
未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报考类型由“申请-考核”制转为公开招考、参加统考笔试和面试。如申请,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签字确认的书
面申请书交机械楼213,申请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姓名、考试科目等信息,之后由学院统一送到研招办,考生不用重复报名。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重点对申请人的德育素养、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申请人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学术成果,并对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进行展望。具体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报告时间15~20分钟,提问答辩时间约10~15分钟。
根据申请人综合面试情况,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课题背景了解程度(10%)、研究成果(10%)、科研技能(25%)、科研潜力(30%)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25%)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2月中旬,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本校考生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本校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备查。
校外考生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拟采用腾讯会议(主用)和QQ视频通话(备用)等远程视频软件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流程如下:
(1) 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有线耳机)的电子设备,不能使用无线耳机,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注意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
(2) 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20分钟左右,面试秘书将以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 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4) 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5)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视频面试条件的考生,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及时联系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王老师,电话为010-64434735,电子邮箱为wangqf@mail.***.cn,经批准后,可采取其他形式进行面试考核,否则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总成绩将综合考虑博士生导师评定意见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
学院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该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综合素质考核未通过、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将报考类型由“申请-
考核”制转为公开招考、参加统考笔试和面试。如申请,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书交机械楼213,申请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姓名、考试科目等信息,之后由学院统一送到研招办,考生不用重复报名。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机电工程学院提出申诉,然后由学院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反馈。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甚至学籍。
本实施细则的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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