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蚌埠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指导意见(试行)》、《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1修订)》、《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经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按文件精神中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
3、班级对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的学生进行困难评审认定,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评议结果公示表》,认定结果在班级公示。
4、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户籍学生(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临泉、阜南、颖上、寿县、霍邱、金寨、利辛、外省相同地区)不含在15%名额内。
5、9月25日前将《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和新增国家助学金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评议结果公示表》等相关材料报资助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