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直升专招生
实施方案(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职教20条”精神,推动新时代新疆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职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成长,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服务地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直升专招生的总计划为600人。面向自治区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自治区各高职院校附设中职班招生。直升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合计 |
600 |
280 |
320 |
|
||
园艺技术 |
3 |
兼收 |
20 |
5 |
15 |
3300元/学年 |
畜牧兽医 |
3 |
兼收 |
20 |
5 |
1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兼收 |
60 |
20 |
4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兼收 |
60 |
20 |
40 |
|
现代纺织技术 |
3 |
兼收 |
20 |
|
2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兼收 |
150 |
60 |
90 |
学费3300元/学年 〔学生入院后如选择合作办学厚溥班,还需另向厚溥交相关费用3300元/学年〕 |
护理 |
3 |
兼收 |
130 |
80 |
50 |
3900元/学年 |
助产 |
3 |
兼收 |
10 |
5 |
5 |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兼收 |
20 |
15 |
5 |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兼收 |
20 |
10 |
10 |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兼收 |
50 |
30 |
20 |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兼收 |
40 |
30 |
10 |
3000元/学年 |
第三章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3、报考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学生必须为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康复专业的当年应届毕业生。1年或1年半学制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四章 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4日--4月9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4月10日前,推荐院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2)、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校进行审查。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申请表前,须由学校校长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4月27日以前,公示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xjzk.gov.cn)。
第五章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规则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4日-4月15日)2天,11:00-19:00。
2、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占比为各50%,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3、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综合素质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3,分值为3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线上面试。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学院自行加权比重,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4、录取: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1)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6)4月23日以前,学院公开考生成绩、考核合格标注、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7) 2021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直升专”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及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
2、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6889137
第九章 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申请表照片处需粘贴考生本人纸质版一寸免冠照片;
2、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含电子版);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zsb.***/(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直升专招生栏目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
4、以汇总表顺序准备被推荐考生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的证书复印件)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
通信地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 邮政编码:843000)
联 系 人:李俊逵老师 ( 0997-6889203)
电子邮箱:junkui@vip.***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直升专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4日-4月9日 |
中职学校推荐学生填写申请表,上交报名材料。 |
4月10日前 |
各中职学校汇总名单、公示,上报相关材料至我院。 |
4月14日-4月15日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招生院校依据直升专招生实施方案进行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7日前 |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各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院校录取花名册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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