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
2021年07月27日09:20 辽宁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2021级新生定于9月11日(周六)入学报到。请务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cn/)和“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加入相关学院新生QQ群,了解报到新资讯。因新冠疫情具有不确定性,若开学时间有变或有新的报到要求,学校会第一时间在上述媒体公布。
各位2021级新生:
祝贺你考入辽宁师范大学!为方便你做好入学报到前的准备工作,特告知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1.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未办理或丢失者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于2021年9月11日6:30-20:00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避免人员交叉聚集,无特殊情况,送行的学生家长及亲友均不得进入校区。
2.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不一致的,应尽早向生源地招办申请更改,以免生源地招办向教育部上报的录取信息与学生的户籍身份不一致。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请于9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新生辅导员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生效。未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材料
1.照片采集:新生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用于办理“校园一卡通”,具体要求详见( https://nic.***.cn/webroot/nic/tzgg/20210702/60638.html )。报到当天还需自带近期一寸标准证明照片(蓝底)10张,用于办理证件和建立入学档案。
2.档案转接:辽宁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往届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取经密封的高考纸介质档案,自行带到各录取学院。外省新生按生源所在省规定办理,纸介质档案不接受邮寄。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考生须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具体的党支部,如“中共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本科生支部委员会”,发起转接流程;省外考生须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同时要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开学报到时凭纸质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
4.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由所在地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辽宁师范大学相关学院团委。
三、乘车线路
我校于2021年9月11日6:30-18:30在大连站和大连北站安排接站。新生也可以自行乘车到校:
1.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乘车方式:(1)大连火车站乘101路电车到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2)大连港客运站乘708路汽车到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3)大连北站乘地铁1号线到西安路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到辽师大站下车;(4)从大连火车站、大连港客运站、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均可乘地铁2号线到辽师大站下车。
2.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乘车方式:(2)大连火车站乘101路电车到马栏广场站下车,换乘709路汽车到辽师西山校区站下车;( 2)大连港客运站乘708路汽车到马栏广场站下车,换乘709路汽车到辽师西山校区站下车;(3)大连北站乘地铁1号线到西安路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到马栏广场站下车,换乘709路汽车到辽师西山校区站下车;( 4)从大连火车站、大连港客运站、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均可乘地铁2号线到马栏广场站下车,换乘709路汽车到辽师西山校区站下车。
四、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于报到当天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学籍。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身份信息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则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
户籍办理须知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我校2021级全日制招生入学的学生可自愿落户到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一)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二)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含户籍地址的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省内生源学生需在提交户口迁移材料前,确认本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上地址,是否与生源地派出所“户籍系统”中地址是否一致。如一致,请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地址栏”标注“地址一致”;如不一致,请联系生源地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并按更新的《户口簿》提供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
(二)《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特殊说明:黄河路校区和西山湖校区户籍迁移地址均为此地址)
(三)《户口迁移证》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如未按要求办理,公安机关无法办理审批落户。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
2、籍贯和出生地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区)XX路(街)XX号,不可只写到“某省”
3、婚姻情况必须写明“未婚”或“已婚”,如“已婚”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入学后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落户流程及办理时间,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保卫处统一下发通知进行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我校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管理学生集体户口,对户籍管理政策的解释依据时行政策规定进行,望周知。
本科生缴费须知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请本科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方式
1、电脑端登录网址为h ttps :l/ pay.Innu. ***/,或通过计财处网站https:/ljcc.***.cn/,首页“网上缴费平台”界面登录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网站首页菜单栏“服务指南”–“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电脑端使用说明”。
2、手机端登录,缴费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登录缴费。
具体操作流程见:“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网站首页菜单栏“服务指南”–“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手机端使用说明”。
3、学生还可手机扫描“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关注,点击“智慧财务”,登录缴费、查询。
二、缴费说明
1、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大写)或6个0。
2、支付方式包括建行聚合扫码支付(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和建设银行卡支付。
3、新生请于9月1日-9月7日登录“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并完成2021学年度学费缴费。
4、学生通过统一支付平台“交易记录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具体的银行交易记录,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等查询缴费情况。
5、宿费等其他收费,具体缴费待学校另行通知。
6、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缴费待学校另行通知。
7、本科生学费按年度交,收费标准终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8、计财处收入管理科办公地点:辽师北院后勤楼103室,电话:0411-82159381。
原标题:2021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 大学 入学指南 本科
- 手机版:2021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