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
二级学科/专业方向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形式 |
法学理论 |
9月24日8:30 |
长宁校区新教新教104 |
9月24日9:00 |
长宁校区新教103(候场:新教104 ) |
面试 |
法律方法论 |
10月9日8:30 |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B104 |
10月9日9:00 |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B103,(候场:东B104)’ |
面试 |
中国法制史 |
10月10日12:00 |
长宁校区新教106 |
10月10日12:30 |
长宁校区新教105(候场:新教106) |
面试 |
外国法制史 |
10月9日下午13:00 |
长宁校区新教104 |
10月9日下午13:30 |
长宁校区新教103(候场:新教104) |
面试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0月11日13:30 |
长宁校区新教204 |
10月11日14:00 |
长宁校区新教202,203(候场:新教204) |
面试 |
民商法学 |
10月9日8:15笔试 |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E203 |
10月9日9:00笔试 |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E203 |
笔试+面试,笔试未通过者不可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复试专业成绩的终判断依据。 |
10月9日13:30面试 |
松江校区明法楼东D204,(候场:东A201) |
民事诉讼法学 |
10月10日8:30 |
长宁校区新教104 |
10月10日9:00 |
新教103(候场:新教104) |
面试 |
注:各导师组专业外语复试与专业复试合并进行。
二、参加复试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2.《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上须有相关部门印章)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
4.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法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考生健康承诺书》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秘书提交第1、3、7项复印件和第2项原件;4-6项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
附件1:法律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复试防疫提示.docx
附件2:法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法律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