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生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材料由新生本人在开学来校报到时交给就读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转入手续。
(3)团员带县(市)以上团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
4,高职高专档案:如专升本学生在高职高专的学生档案在专科学校,由相思湖学院招生部门统一向高职高专学校索取和邮寄;如专升本学生在高职高专的学生档案已经寄回学生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由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索取本人档案(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来校报到时将本人中学档案交所在二级学院。
5.一寸白底大头相14张(身份证规格的彩色相片)。
6.贷款受理证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须持贷款受理证明原件(自留复印件)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材料。
8.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报到时男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
注:①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介绍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②已丢失身份证的新生,请务必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③如因电脑录入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与考生实际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不得擅自涂改;须出具所在高职高专和派出所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公室,核实无误后,方可注册。
六、学生资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等,请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原件(自留复印件)交给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贷款回执录入。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建议入学后凭有效《扶贫手册》(复印件)作为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受助资格的依据。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七、特别提醒
一)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到校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凡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所有学生一律不准自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汽车等物品入学。
(三)广大新生来校报到途中及开学之初,特别要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往年情况新生主要遇到以下问题:
1.财物遗失或被盗,请新生和家长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被不法分子冒充老乡、同学、老师等身份以借用电脑、银行卡、手机为由实施诈骗或抢劫,请新生和家长注意防范。
3.被各种名目的推销困扰和欺骗,请新生和家长防范在车站、宿舍、校园周边进行的电话卡、银行卡、床上用品等推销,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购买到黑心棉,需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购买床上用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营业厅或学校爱心服务点办理。
(四)由于校园内停车位有限,报到时无法安排新生和家长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乘坐私家车来校的新生和家长,请自行在校园周边妥善停放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停放和保管事宜。
(五)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招生录取事宜咨询电话:
0771--3262025 学校招生办公室黄老师
缴费事宜咨询电话:
0771- -3260339学校财务处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