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级专业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专业分流的指导思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特制定2021级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一)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专业类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二)成绩优先原则。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布局合理原则。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企业订单培养、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1级热能与发电工程类、计算机类全日制高职学生。
(一)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热能与发电工程类计划分流总人数595人,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二)计算机类
计算机类计划分流总人数250人,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注:学校有权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以及学生报名情况调整并确定各专业人数。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
成 员:二级学院副院长、学生工作组组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
四、专业分流程序
(一)学校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第10周启动专业分流程序。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学生根据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填报专业选择志愿。专业选择规则说明:
1.学生可在本专业类中选择专业填报志愿,终只确定本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修读。
2.各个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计划。
3.若志愿专业人数超出专业计划,则按照本人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在专业类学生中的排名先后满足专业志愿选择,直至专业人数限额数。
4.若学生在2021-2022 学年第1学期有违纪处理行为,则自动排名到末位进行专业分配,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二)在学校发布终成绩后,二级学院导出平均成绩绩点及排名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此平均成绩绩点及排名将用于专业分流排名。
(三)学校在在2021-2022 学年第1学期第21周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学校专业类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提出自己的纸质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学籍有关规定,教务处备案并做好学籍相关工作。
(五)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按核定的专业修读。
五、其他说明
(一)专业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二级学院统一调配。
(二)目前已办理休学的入学学生,不参与2021级分流。往届入学的学生在分流前因休学等原因降到2021级的,随2021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在分流后休学等原因降至2021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就读原专业。
(三)专业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四)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