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学〔2020〕32号
关于下发《对口招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学院《对口招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工作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7日
对口招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工作方案
为选拔更多热爱航空、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考生进入相关专业学习,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专业对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二、招收对象
1.参加了湖南省当年高考报名的省内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当年招生专业对口。
三、优惠政策
1.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直接招收入学。
2.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申请免试入学。
3.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均可享受当年单独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当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4.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免除新生入学当年学费。
四、资格审查
1.意向考生每年单招考试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
五、录取
1.符合保送条件的特长生,经综合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再将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保送录取手续。
2.符合免试条件的特长生,在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由招生办公室将合格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3.不符合保送、免试条件的特长生须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享受当年单独招生优惠政策参与录取(具体见当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六、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下发的《对口招
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实施办法》(暂行)(院学〔2018〕67号)同步废止。
2.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1.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
2.职高对口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1
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
____ 市、州_____县(区) 考生号:_____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籍 贯 |
| 民族 |
| 毕业中学 |
|
获奖类别 |
| 获奖等级 |
|
在读 中学 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市、州 教育局 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省招生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此表于5月 15日以前由市、州招生部门统一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附件2
职高对口职业技能(含创新创业)竞赛
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
____ 市、州_____县(区) 考生号:______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考生类别 |
| 民族 |
| 毕业中学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家庭地址 |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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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项名称 |
| 获奖等级 | ?国一?国二?国三 ?省一?省二 |
专业二级(含创新创业)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招生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备注:由本人提交“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3份、“职高对口职业技能(含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3份,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
原标题:2020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对口招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