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大学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创建于1977年,原隶属国家轻工业部,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科学校区、东风校区和禹州实习实训基地,占地面积2100余亩。学校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本科专业69个。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序号 | 专业 名称 | 专业 代码 | 学位授予 门类 | 专业类 | 修业 年限 | 拟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工学 | 机械类 | 二年 | 90 | 5500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080501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二年 | 30 | 5500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工学 | 电气类 | 二年 | 60 | 5500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二年 | 60 | 5500 |
5 | 软件工程 | 080902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二年 | 60 | 12000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2701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二年 | 60 | 5500 |
7 | 市场营销 | 120202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二年 | 30 | 4400 |
8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080414T | 工学 | 材料类 | 二年 | 60 | 5000 |
| 合计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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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报名考生须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3.报名考生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7-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4.报名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5日8:00—8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点击“郑州轻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 (http://msg.***.cn/degree/view)或者扫描二维码,并按提示信息完成线上报名。
3.提交材料
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考核程序与入学安排
1.资格审查和考核方式。学校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8月18日8:00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以及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及要求。
2.组织考核和择优录取。8月20日——8月21日,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组织考核。学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于8月24日8:00——8月24日18:00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成绩及是否被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于8月底之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安排。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持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七、组织与监督
1.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3.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科学校区)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
咨询电话:0371-86608321、8660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