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疫情影响,按照上级相关精神,我校2020年招生复试采取录制上传表演视频、寄交作品、录制上传视唱练耳视频、线上考试方式进行。
一、录制、上传视频
(一)不同专业要求
1.所有演奏、演唱专业按照招生简章复试曲目要求和曲目顺序录制视频。取消相关专业的视奏(唱)、加试曲目以及管乐、西洋打击乐专业的音阶演奏,取消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的戏剧表演模仿和加试乐器演奏。
2.指挥专业: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快板乐章,或合唱曲二首。播放曲目音频的同时进行指挥。要求背谱,完整指挥乐曲。
3.作曲专业:录制两个视频文件
第一个视频文件录制内容:
(1)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2)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第二个视频文件录制内容:
(1)弹奏一首中国钢琴作品。
(2)演唱一首中国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
注:取消钢琴视奏考试部分。
4.音乐学专业:录制两个视频文件
第一个视频文件内容:
(1)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2)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第二个视频文件内容:
(1)弹奏一首中国钢琴曲。
(2)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3)可加试钢琴以外的第二种乐器,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注: 取消钢琴视奏考试部分。
(二)上传方式、时间
1、考生须下载使用“百度网盘”上传本人考试视频,并将视频文件进行隐私链接分享,创建链接,分享时间设置为永久有效,设置有提取码。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MOV或MP4),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
2、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时,把两个视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填入所对应信息栏中,中间使用“#####”符号隔开。(如:https://pan.***/s/1OEWAd9NuA ##### https://pan.***/s/1OEWAd9NuA,l01f ##### l02f)
3、使用百度网盘对视频文件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后不能更改。考生不能对分享链接所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4、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测试等,确定无误后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
5、考生须在6月30日上午8:00前,将考试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对考试视频文件创建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并向招办通报,通报方式为:登录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系统:http://******.cn/,进入“填报信息”窗口进行操作。
6、考生须将上传的视频做永久性保存,任何时候不得删除,以便学校随时查看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考生将所上传视频删除,学校将给予无效视频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三)录制视频要求
1.总体要求
(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V或MP4格式。录制环境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 HD,30fps的格式录制视频,如4K或高效模式。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颠倒顺序。
(4)除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演奏、演唱不得使用伴奏。
(5)录制好的视频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年级。
(6)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可参照招生简章附件《2020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7)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8)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2.摄录要求
视频录制内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除作曲、音乐学专业外,其他专业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包括管乐专业的演唱或其他乐器演奏)。(3)作曲专业:简章规定的三首钢琴曲目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中国钢琴曲及演唱曲目录制在另一个视频文件中,两个文件内容均须有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4)音乐学专业:简章规定的三首钢琴曲目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中国钢琴曲及演唱(及加试乐器)曲目录制在另一个视频文件中,两个文件内容均须有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5)凡违反以上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寄交作品
提琴制作专业:
(一)邮寄(快递)能够体现本人手工操作能力的工艺作品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8。邮寄时间截止6月30日上午8点,过时视作放弃。
(二)用手机录制本人手工操作视频,操作内容和方式自选,视频长度不超过10分钟。视频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年级。
(三)考生必须在6月30日上午8:00前将考试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使用“百度网盘”对视频文件创建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并将创建好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附中招生考试系统网址:http://******.cn/,进入“填报信息”窗口进行操作。)
(四)取消提琴制作专业的面试。
三、关于复试视唱练耳考试的录制与上传要求
学校定于6月30日上午10点在本网公布视唱练耳考题(取消笔试),考生下载后自行练习、背熟。用手机录制视频,要求:站立、面对镜头、全身入镜。先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再进行节奏和乐谱背唱,整个过程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录像前可使用钢琴或其他乐器为视唱定调高,可使用节拍器定速度,但正式视唱时不得使用节拍器,也不得用任何乐器伴奏。
考生必须在7月2日上午8点前,将复试视唱练耳考试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使用“百度网盘”对视频文件创建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并将创建好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附中招生考试系统网址:http://******.cn/,进入“填报信息”窗口进行操作。)
四、线上考试
初定7月初进行线上考试,涉及音乐教育、综合音乐理论、作曲、指挥、音乐学等专业。具体时间及方式近日公布,请考生及家长每日关注本网。
五、其他
有关三试及体检事宜待定。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