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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20年01月03日10:51  中央音乐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亲爱的考生同学及家长: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自建院以来已形成了体现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从附小、附中、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中央音乐学院以全国音乐教育中心, 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的办学模式,成为一所能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比较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学院1960 年被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 年被列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17 年被列为国家首批“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培养了众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音乐表演艺术家、作曲家、音乐学家和音乐教育家,他们一直是中国音乐事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许多人在国内外重要音乐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其中包括几十位国家级院、团的艺术总监、团长和音乐学院的院长、校长。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知名音乐家,活跃在国际和国内的音乐舞台上,其中有的作为独奏( 唱)家在世界各地巡演,有的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英国皇家科文特花园歌剧院担任主角,在纽约爱乐乐团、意大利维罗纳歌剧院、德国慕尼黑歌剧院、中国交响乐团、新加坡交响乐团、德意志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澳门乐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等担任音乐总监、指挥或首席。
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是中国大的专业音乐图书馆,同时建有大的专业音乐电子资源库。总面积3.6 万平方米的新教学楼是一座集课室、琴房及各类功能先进、设施完善的音乐厅、报告厅和排练场所为一体的教学场所,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中央音乐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一方面依靠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另一方面有赖于优秀生源,优秀生源是保证中央音乐学院良好发展的前提,而招生公平、公正是中央音乐学院声誉的生命线。为了保证优秀生源能够进入中央音乐学院,我们不断推进招生“ 阳光工程”。我们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相关规定,通过严密的组织与措施,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也希望广大考生与家长配合我们, 共同推进中央音乐学院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让每一位考生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环境下,凭自己的真实水平把握自己的命运。
欢迎每位学习音乐、热爱音乐、心存音乐艺术梦想的青年报考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俞峰

系( 院)/ 招考方向/ 名额/ 学制
系(院) 招 考 方 向 名额 系(院) 总数(人) 学制
(人) (年)
作曲系 作曲 20 22
视唱练耳 2
指挥系 指挥 4 4
音乐学系 音乐学 21 46
音乐艺术管理 25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60 60

钢琴 18


爵士钢琴 1

钢琴系 手风琴 4 30

电子管风琴 1


管风琴 3


钢琴调律与修复 3



小提琴 20


弦乐 中提琴 8



大提琴 8



低音提琴 6



长笛 3



双簧管 3

管弦系 木管 单簧管 3 73


巴松 3



萨克斯管 2



圆号 3


铜管 小号 3



长号 3



大号 1



竖琴 1


其他 西洋打击乐 3



古典吉他 3

 




各系(院)电话:         作曲系:66425720    指挥系:66425719    音乐学系:66425723 音乐教育学院:66425750       钢琴系:66425724    管弦系:66425718
民乐系:66425721    声乐歌剧系:66425722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66425751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6641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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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 招 考 方 向 名额 系(院) 学制
(人) 总数(人) (年)

拉弦 板胡 1



















民乐系 49


二胡 10



琵琶 10



弹拨


3



柳琴 1



三弦 2



古琴 2



扬琴 3



6



笛子 3


吹打


2



管子 1



唢呐 2



民族打击乐 3



女高音


声乐歌剧系 声乐与歌剧演唱 36 36


女中音




男高音




男中音


提琴制作 提琴制作 8 8
研究中心

电子音乐作曲 2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22

电子音乐制作 6

音乐录音 2

音乐治疗 12
注:声乐歌剧系共招生36 人,其中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各声部不少于7人。

备注:    
我院招收以下三个大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各招考方向、提琴制作招考方向。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招考方向。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视唱练耳招考方向。
*我院各招考方向均不接受兼报。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是教学、实践、研究三位并重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在国家的整体教育格局中,我院承担培养高水平、尖端型精英音乐人才的任务;在音乐专业领域内呈现出多样化、综合性的学科架构;在办学活动中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
我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科教学实行导师、学生双选制,学分管理实行学年学分制。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演唱、演奏、理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内地学生报考须知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可以报考。
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省统考政策的相关要求;考生须知晓我院招生简章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二)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 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 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三)报名时间
2020 年1 月3 日-2020 年1 月15 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9︰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20 年2 月13 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四)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 元复试费:80 元
报名时网上支付初试费。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期间通知网上支付复试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
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 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50 分以下。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二、考    试      
(一)专业考试考试时间
2020 年2 月18 日-2020 年2 月28 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二)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校考)和文化课考试(全国高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者直接参加三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于填报志愿时报考我院。
我院对音乐学专业各招考方向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内者,注明“ 正取”;排序在招生计划外者,注明“ 备取”。
学院于2020 年4 月10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及专业考试合格标准( 含总成绩及单科要求),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查询。
(三)关于省级统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已将校考各专业( 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进行了对照,待各省及教育部审核后,将另行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原则上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有关异地高考政策请咨询相关省市高招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中央音乐学院的高考“ 院校代码”及“ 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注:
1.我院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凡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我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外语不限语种。
3.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我院认可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定向及协作计划考生的地方高考加分政策;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

三、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原则
我院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 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 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方式: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2020 年本科( 文/ 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5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 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 年本科( 文/ 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1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 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2020 年本科( 文/ 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出现“ 正取”生未报我院的情况,或由于“ 正取”生文考成绩未达到要求等而未被录取,则依次录取该招考方向文考合格的“ 备取”生。
若按照专业设置,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 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 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院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如果有不设定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所设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我院性质的,我院自行认定。
注:我院对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招考方向)考生的文考成绩,将统一以百分制折算,以折算后的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后排序录取。折算公式:考生分数÷ 考生所在地高考满分×100。
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二、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三、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20 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

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 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 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我院设有奖、助、勤、贷、补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有关条例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资助办法可从我院校园网主页“了解学院--学院机构--学生工作部”查询,网址:******.cn。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学生自备。

四、住宿
家住北京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走读,五环以外及有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经学院相关部门核实后,如果学生公寓有空床位可酌情解决。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招生名额
4 人(含台湾学测生)

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 年,两年内( 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 个月
( 即不少于540 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 年内(2018 年4 月1 日—2020 年3 月31 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 个月。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 年以上( 含5 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 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 即不少于900 天),
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 年内(2015 年4 月1 日-2020 年3 月31 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若考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则不适用“ 在报名前5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的条款)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 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 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 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 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报名时间
2020 年1 月3 日-2020 年1 月15 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9︰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20 年2 月13 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 元复试费:80 元
报名时网上支付初试费。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期间通知网上支付复试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
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 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50 分以下。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二、考试     
专业考试考试时间
2020 年2 月18 日-2020 年2 月28 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
学院于2020 年4 月10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及专业考试合格标准( 含总成绩及单科要求),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查询。
文化课考试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台湾学生可以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替代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成绩要求见后。使用学测成绩的考生,请于获得当年学测成绩后, 第一时间将报名序号及学测成绩单上传至我院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
(www.***.cn)查看招生简章并进行报名。
注:
1.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外语不限语种。

三、录取与入学     
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学院收到联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港澳台侨学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联招办划定的港澳台地区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使用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将报送申请入读的台湾学生姓名、学测成绩、报名序号至教育部考试中心,由其确认信息。
注:
凡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考生可从招生网站下载《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填写后于专业考试期间交至招生办公室。
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20 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 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 元。
住宿要求及标准
港澳台地区学生及华侨在收到我院录取通知书后可申请中央音乐学院国际学生公寓住宿。国际学生公寓住宿标准为二人间宿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天60 元人民币。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奖学金
本科生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 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国际学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招生名额
6 人

报名条件
外籍考生须持有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外籍考生必须持有3 级( 包括3 级,成绩不低于180 分)以上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根据教外来【2009】83 号文件规定,对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 年( 含)以上,且近4 年( 截止至入学年度的4 月30
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定居2 年以上的记录( 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签章为准)。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 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 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报名时间
2020 年1 月3 日-2020 年1 月15 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9︰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20 年2 月13 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费用
800 元人民币
报名时网上支付考试费。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 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50 分以下。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二、申请办法     
1.凡申请公费来我院学习者,本人须在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凡申请自费留学的国际学生可直接向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者可先登陆中央音乐学院网站******.cn下载并填写《中央音乐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然后传真或函寄我院。
电 话 :0086 10 66413202 传 真 :0086 10 664131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 号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1 Email:pchunni@***.cn
获得我院信息确认后,本人须持系列证明(件):
(1)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
(2)经公证的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习成绩单(可用复印件);
(3)3 级(包括3 级,成绩不低于180 分)以上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请于2020 年2 月17 日下午2︰00-3︰30,到留学生办公室(新留学生公寓1529 室)进行外籍考生身份核实。
电话:0086 10 66413202。

三、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
2020 年2 月18 日-2020 年2 月28 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我院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
学院于2020 年4 月10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及专业考试合格标准( 含总成绩及单科要求),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查询。

四、录取与入学     
录取
凡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国际学生将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的《 录取通知书》。
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20 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现行国际学生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38000 元人民币。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 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由学生自备。

五、报到     
1.公费生:须持JW201 表、录取通知书、健康检查证明、CSC材料及6 张半身(3.5x4.5cm)照片按指定日期来留学生办公室( 新留学生公寓1529 室)及教务部门报到。
2.自费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健康检查证明、6 张半身(3.5x4.5cm)照片按指定日期来留学生办公室(新留学生公寓1529 室)及教务部门报到。
3.所有新生入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护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报告单到北京市卫生检验检疫所办理健康认证,无《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不合格者将被重新要求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检查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勒令离境回国。
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国际学生需在我国大陆购买团体综合保险。

详情: http://******.cn/static/中央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pdf

原标题:2020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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