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 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在百年发展历程中,汇聚了杨昌济、朱剑凡、周谷城等学者名流,涌现了柳直荀、罗学瓒、陈章甫等20 多位革命先烈,培养了以国歌词作者田汉、开国大将许光达、著名作家廖沫沙、长征女杰刘英等为杰出代表的大批栋梁之材和10 万余名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的优秀专业人才,凝练了以徐特立革命精神和教育思想为精髓的优良办学传统。作为全国主要的徐特立纪念地和研究基地,学校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胡耀邦、李岚清、李铁映、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以题词、接见、视察等方式表达亲切关怀。
办学条件:现有南(星沙)、北(安沙)两个校区,校园面积1153.35 亩,建筑面积40.06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70 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9.56 万册;校园环境优美,获评教育部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
学科专业:设置本科专业26 个,涵盖了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6 大学科门类。其中,省级应用特色学科1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4 个、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3 个、省级综合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专业2 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1 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 门、省级精品课程 7 门,获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6 项。
平台建设:拥有全国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健康中国与幼儿体质促进研究基地、湖南省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湖南省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等一批学科平台,是全国学前教师专委会、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理事长单位。
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839 人。其中,正高职称 66 人,副高职称 16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670 人(博士学位81 人);拥有国务院政府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等大批优秀教师。
人才培养:坚持面向湖南、辐射全国,培养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师资培养基地,湖南省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主阵地”。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6000 余名。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誉为“长师”现象。
科学研究:坚持科研促教学,学前教育研究在湖南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研究》期刊,是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刊、全国学前教育领域惟一理论核心刊物,CSSCI 来源期刊。
社会服务: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与长沙县、开福区等地方政府实施全面战略合作,与红黄蓝、三一众创等知名企业强强联手,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主持湖南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政府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秉持“重培训质量、重社会效益、重教师提升”理念,精心实施幼师国培计划,被教育部遴选为幼师国培示范性综合改革培训基地、幼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单位。
文化传承与创新:坚持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实施“人生引领、文化滋养、艺术熏陶”育人工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先后获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佳教育机构入围奖”等荣誉,原国家总督学柳斌视察学校之后曾欣然题词:“长师生活多姿多彩,长师学子多才多艺”。
对外交流:坚持办学,拓展国际视野。上世纪80 年代即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单位;近十年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外20 余所高校开展深入交流合作,实施师资互派、学生暑期带薪实习、长短期留学等项目。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学校本着“厚德博学、特立笃行”的校训和“以人为本、胸怀天下、勤朴坚毅、与时俱进”的长师精神,坚定不移走“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之路,正朝着建设学前教育特色鲜明、全国有影响的应用型高等师范本科院校的目标不断迈进。
二、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2020 级新生报到拟分批进行,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2 周。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请在9 月25 日至10 月7 日间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注册易班,通过身份证完成学校认证并进入“新生报到”,完成网络迎新报到。
1.时间
(1)专升本新生:9 月4、5 日
(2)其他新生:10 月9 日
(3)地点
我校现有南(星沙)、北(安沙)两个校区,新生须前往录取专业所属学院所在的校区报到。
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科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
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
预科教育学院: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的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
北校区(长沙市·安沙·毛塘铺工业园<107 国道旁>)
外国语学院: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舞蹈学
经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
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包装工程
1. 高考生带本人高考档案(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或毕业中学领取),初中起点公费定向生带初中毕业证;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同学)或团员档案资料;
(四)现场报到流程1.到所属学院报到:
(1) 核验录取通知书
(2) 向迎新人员出示“新生报到”系统内的二维码
(3) 领取校园一卡通、公寓水卡、电卡、公寓钥匙2.到公寓购买军训服和床上用品
3. 入住公寓
学生须按照分配的楼栋、公寓和床位入住,不得私自更换。
1. 应征入伍的新生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咨询教务处:0731-84036027。
2. “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已在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登录易班
中“新生报到”系统,在线缴费(绿色通道)板块中提交相关家庭经 济信息和贷款信息。如因客观原因无法登录完成的学生,持录取通知 书、身份证、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到所属学院报到点现场 办理报到手续。
(五)新生咨询
新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各自学院取得联系。
二级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公众微信号 |
学前教育学院 |
86178097 |
教之初湖湘学前(xqjyx2015) |
初等教育系学院 |
84036118 |
初讯掌心阅 (gh_71acd85cc3dc) |
音乐舞蹈学院 |
86178089 |
筑梦起航-长师学生家园 (cszmqh)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86178137 |
美设团学小微 (meishuyusheji) |
体育科学学院 |
84036081 |
体院学生工作平台 (tiyuxi2012) |
数学科学学院 |
84036113 |
长师数院传媒 (gh_c99e4485034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84036116 |
先锋信工 (gh_73a7b86180fb) |
外国语学院 |
86178079 |
阳光驿站 (cssfxywyxygts) |
经济管理学院 |
(刘吉春老师) |
经管拾光(cssfxyjgxy) |
预科教育学院 |
84036605 |
预科微青春(sfykb2015) |
三、新生缴费须知
(一)缴费方式
微信缴费:请2020 级新生在9 月25 日至9 月30 日通过微信缴纳学杂费。
操作流程:关注长沙师范学院公众号。点击微信右上角“扫一扫”,扫描下图所示“长沙师范学院”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或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后搜索“长沙师范学院”并关注公众号。
点击左下角“在线服务”菜单中的“在线缴学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或姓名,缴费类型选择“学费杂费”,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缴费。如需部分缴费,可勾选缴费项目同时也可修改缴费金额。缴费收据将于开学次月发至各二级学院,请新生自行联系辅导员领取。
(二)注意事项
1. 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在报到日之前缴清教材费、体检费及大学生医保等杂费,11-12 月贷款下发至学校将用于抵扣学费和住宿费;若贷款金额不足以抵扣学费和住宿费,还需自行缴纳差额部分。
2. 新生到校后,学校将组织办理交通银行卡(中职学生办理建行中职卡),办理成功后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领取和激活,届时请关注各二级学院的通知。
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主要用于学杂费缴纳、奖助学金发放、教材结算退费等,将伴随着同学们4-6 年的校园生活,请勿随意更换。如有遗失,请自行到各银行营业厅挂失并补卡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南校区行政楼大厅东门或北校区学生服务大厅北侧,通过财务查询机进行变更和查询。
(三)缴费标准
学制 |
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教材费(元/年) |
入学体检 |
大学生医保 |
合计 |
四年制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 |
3800 |
900 |
700 |
45 |
1000 |
6445 |
小学教育、科学教育 |
4000 |
900 |
700 |
45 |
1000 |
6645 |
|
应用心理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
38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6745 |
|
酒店管理 |
40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6945 |
|
学前教育 |
42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7145 |
|
体育教育 |
4800 |
900 |
700 |
45 |
1000 |
7445 |
|
包装工程 |
48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7745 |
|
财务管理、电子商务 |
50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7945 |
|
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
59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8845 |
|
书法学、音乐学 |
60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8945 |
|
舞蹈学、美术学、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 |
8000 |
1200 |
700 |
45 |
1000 |
10945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定藏公费生) |
0 |
0 |
0 |
|
1000 |
1000 |
|
五年制专科 |
学前教育(公费生) 小学教育(公费生) |
0 |
0 |
0 |
45 |
1250 |
1295 |
六年制本科 |
学前教育(公费生) 小学教育(公费生) |
0 |
0 |
0 |
45 |
1500 |
1545 |
注:1.教材费按学年收取和结算,毕业时多退少补。
2. 体检费仅新生入学时收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学制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3. 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的终批复。
学校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项目见下表。
项目 |
金额 (元) |
主要内容 |
新生奖学金 |
2000 |
奖励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报到,高考成绩名列我校招生科类第一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新生。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 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 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免费师范生不 参评)。 |
校长奖学金 |
5000 |
学校高层次的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二年 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
北京理工大学徐特立奖学金 |
2500 |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基金会“徐特 立优秀学生奖” |
4000 |
奖励学业成绩、道德风尚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
单项奖学金 |
1000 |
包含学业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学生在学习成 绩、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或社会工作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在校学生。 |
万婴奖学金 |
1000- 2000 |
奖励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
天闻印务 奖学金 |
1000- 2000 |
奖励我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在校学生。 |
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 |
8000 |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老生(免费师范生除外), 暑假期间均可在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国家助学金 |
2200- 4400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免 费师范生不参评),分为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 每生每年 4400 元、3300 元和 2200 元。 |
项目 |
金额 (元) |
主要内容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2000 |
资助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勤工助学 |
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资助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用于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 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
特困补助 |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其中“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考虑。 |
|
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 |
对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暂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免费师范生除外)给予就业补贴。 |
|
天闻印务助学金 |
通过生活费补助和寒暑假兼职补助等形式对我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
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 元。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 于 8000 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贷款金额给予补偿。 |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
||
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
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 年 以上(含3 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标准为本科生5000 元/年,连续补偿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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