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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9年12月16日14:31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自2018年起实行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参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1名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数学学院(珠海)教务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

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个申请人考核总时间约60分钟,总分600分。考核于2020年1月3,4日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数学学院(珠海)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银行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 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往届硕士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或自行前往当地省教育厅学位认证部门办理)。

5. 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及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五份)。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综合考核

1.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顺序在报到时抽号决定。

(2)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2.考核内容

(1)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专业英语”、“学业基础”及“专业综合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考核小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1. 总成绩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2)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

3.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专家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但不需在网上重新报名缴费。

5. 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1. 时间:2020年1月中旬

2. 公布网址:数学学院(珠海)主页-教学教务-研究生教务信息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 本办法由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教务秘书 王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海滨红楼6号103室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382

邮箱:wangqi43@mail.***.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官方网站(http://mathzh.***.cn/),查看教学教务-研究生教务信息栏目。

数学学院(珠海)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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