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化学专业面向2020年推荐免试生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含“优生优培”直博生和“优生优培”硕博连读生),欢迎校内外优秀推免生申请。
一、招生导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导师(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宗万、池振国、纪红兵、苏成勇、吴丁财、吴明娒、余丁山、张杰鹏、陈小明、陈旭东、欧阳钢锋、赵晓丹、章明秋、巢晖、童明良
2、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专业为化学,具体二级学科方向需与招生导师确定。2020年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15个,其中含6个直博生,9个硕博连读生 。
二、资助计划奖助金额度及构成
1、“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奖助金由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和研究生导师配套投入组成。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学业助学金和研究生导师配套投入按月发放。
2、入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直博生以及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每学年可获奖助金额度及构成如下:
*说明:导师配套投入经费划扣额度按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的月份计算。
三、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本科就读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本科成绩原则上应在全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
3、通过“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生导师的全面考核,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且导师本人同意亲自培养;
4、符合《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及考核
1、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填写附件《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申请表》,并在2019年9月21日前将(1)至(4)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邮件至zhangyp23@mail.***.cn。
2、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下述(1)-(6)纸质版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需手写签名);
(2)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3)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有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面);
(4)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二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 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商银行收费企业账户);
(6)其他证明材料(如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注:参加我院2019年夏令营获得“考核通过”的同学,如参加“优生优培”选拔,需重新提交上述材料。
3、我院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后另行通知考核安排。
4、参与“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考核但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名单的推荐免试生,如达到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招生要求,则按推荐免试生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五、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在读期间考核办法将另行公布。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172
邮箱地址:zhangyp23@mail.***.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丰盛堂A204
2019年9月17日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