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接收录取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学生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有);
4、其它有关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请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复试当天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收取)。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三、申请办法
1、9月25日,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9月28日学生开始在系统中报名(申请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推免系统),9月28日下午17:00前报名截止,我院下载查阅推免生相关信息,进行复试名单筛选。
(1)我院于9月29日上午10:00前在学院网站(http://sir.***.cn/)上公布复试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请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在9月29日下午 15: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不作答复或逾期答复者,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于“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复试通知。
(2)我院将于9月30日上午进行复试。
四、复试办法
1、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核;学院成立免试生复试小组,负责免试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资格审查:复试当天我院将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做进一步资格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3、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别由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和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组成。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
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抽取一道专业英语文献材料,现场朗读,并即时翻译。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70分)
考生回答考核教师的提问(中文作答);重点考查申请者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5、考核评分: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终复试分数。
五、录取
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我院将于10月3日上午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名单中的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学生须在10月3日下午17: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未确认或逾期确认被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有可能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录取通知。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参加复试或中途放弃复试者;
2、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
3、在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政审不合格者。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选择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或我校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门诊部保健科进行体检,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拟录取的学生迟须于10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756-3668353
邮 箱:cheny55@mail.***.cn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9栋
原标题:2020年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