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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0年01月15日10:42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2020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2.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小组由5名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一名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1.学院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审查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2019年12月学院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

    2020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想道德、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供核查,验证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综合考核环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核验,复印件提交学院存档,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3.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xlcx/)。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专家组面试考查

1.面试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专家组面试考核资格。专家组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

2. 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 面试考核办法

    面试考核分为如下两个部分,两组同时进行,每位考生需要分别参加两个考核部分,考核顺序届时见具体通知。

    1)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由学院考核小组负责。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每人不少于30分钟,5分钟自我英语陈述,至少10分钟科研成果与研究计划PPT陈述与展示(可用中文),约15分钟专家综合考察。

2)综合能力(300分),由导师组负责。

考生逐个参加导师组的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导师组在面试中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与潜力。包括英语翻译和专业知识解答等。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为学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与导师组考核成绩的总和。按照学科方向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面试考核成绩低于360分者。

    3.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http://sece.***.cn/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84727750

    邮箱:sece@mail.***.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网站(http://sece.***.cn/)查看。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912

 


原标题:2020年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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