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中山大学具有多渠道、多种类的奖励和资助体系。即日起,我院开展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推免报名接收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年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相关条件。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的《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通知。
二、招收专业、方向及招收推免生人数
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
院系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321 |
0708 |
地球物理学 |
01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7 |
0709 |
地质学 |
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20 |
|
02 |
地球化学 |
||||
03 |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
04 |
构造地质学 |
||||
05 |
第四纪地质学 |
||||
0814 |
土木工程 |
01 |
岩土工程 |
3 |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02 |
地质工程与地质灾害 |
15 |
|
03 |
资源勘探工程 |
招生类型:直博生
院系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321 |
0708 |
地球物理学 |
01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10
申请直博请事先与拟报考导师确认接收事宜 |
0709 |
地质学 |
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
02 |
地球化学 |
||||
03 |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
04 |
构造地质学 |
||||
05 |
第四纪地质学 |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须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以PDF形式直接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1) 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雅思、GRE、托福等);
5)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6) 申请直博生请于复试当天提交两封由副高(含)以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硕士生无需提供。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四、 报考时间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所有免试生(含“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复试、录取操作程序(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我院今年将分两批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7:00前;
2.确定复试名单:2019年9月26日;
3.复试时间、地点:2019年9月27日 ,上午 9:30-12:0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地环大楼C102;
4. 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2019年9月28日 12:00前;
5. 考生待录取确认时间:2019年9月29日 12:00前。
为便于尽早开展申请材料审核,拟参加第一批面试的申请者可于9月26日17:00之前,先将以上个人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注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如下邮箱:duanjj3@mail.***.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学校+个人联系方式。同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相关注册报名信息填报,在推免系统报考后,填写提交上述材料。
注意:已在我院前期发布的预报名阶段,按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了报名材料的同学,无需再将个人申请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中,申请人只需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和按时报考即可。
第二批复试时间安排如下(拟参加第二批面试的申请者,无须再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报考我院的同学直接在推免系统中填报提交上述材料,我院可直接从推免系统中查阅报考者的个人申请材料)。
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17:00;
2. 确定复试名单:2019年10月10日;
3. 复试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12:0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 号中山大学地环大楼C102;
4. 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2019年10月12日 12:00前;
5. 考生待录取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3日 12:00前。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 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写上“XXX(本人姓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国银行收费企业账户”。)、学生证原件、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加盖学院(学校)教务公章的年级或本专业内成绩排名原件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院系存档;
2.考核办法:
面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3.调剂办法:
本院系内跨专业调剂无须重新复试。
六、 录取
1.排名规则:按一级学科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直博生及硕士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未录取的直博生自动进入硕士生复试排名;
3.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4. 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七、 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学校对体检时间不做统一安排,本校申请者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或在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外校免试生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双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亦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在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
待录取的考生体检结果迟须于10月20日前提交(或寄送)至本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参加复试前先行体检,复试当天携带体检结果报到。
八、 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段老师
2.联系电话: 020-84112732
3.邮箱: duanjj3@mail.***.cn
4.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地环大楼C101办公室,邮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