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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2020年11月02日09:23  重庆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校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招生代码10631)创建于1956 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2015 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 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 亩,其中缙云校区占地2100 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两万五千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六千余人。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

学校现有7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 个国家重点学科,6 个进入ESI 全球前1%的学科,4 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2 个重庆市“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等学科排名全国前列。

学校设有21 个学院(系),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 36 个本科专业。现有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8 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 个。临床医学专业已通过临床医学国际专业认证,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1 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4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 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现有各类教师4500 人(含临床教师3500 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国家“万人计划”专家、“973”首席科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全国名中医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近50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英才、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400 余人。

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以来,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1100 余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20 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 项,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60 余项。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学校成功研制出我国首个获批上市化学发光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产品,现已获得欧盟CE 认证。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44 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平台5 个,1 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部委级平台个6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省级平台33 个。另有7 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20 个国家和地区的44 所教育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等国际名校;与英国莱斯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正式启动,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全国4 个临床医学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一;同时,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

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9 所(综合性医院5 所,儿童医院、口腔医院、康复医院、中医院各1 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第二医院连续8 年入选“中国佳医院排行榜”百强(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2018 年分别排名第59 位、第67 位、第98 位。各直属附属医院共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8 个,编制床位11000 余张,年门诊量1035 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40 万人次。此外,学校还有23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24 所教学医院,分布在重庆、成都、西安、深圳等地。

 

党委书记:刘宴兵校长:黄爱龙校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 号

邮政编码:400016

电话:(023)68485000 传真:(023)68485111

网址:http://www.***.cn/

○二一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1 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91 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896 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1 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 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2021 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36 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习。我校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 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1 年7 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备注,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12 月26 日至27 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初试科目:

(1) 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 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150 分和150 分。凡目录中业务课一或业务课二考试科目有多门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

(3) 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0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

(4) 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 中医综合。

(5)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三)复试及调剂

1. 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 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 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正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 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1 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部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期间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在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2021 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七)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 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400016。

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n/

023-6848521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023-63693842

004

儿科学院

023-63313221

005

口腔学院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n/

023-68485240

023-68485239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

https://gwgl.***.cn/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n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n/index.htm

023-68485021

011、021

中医药学院

附属永川中医院

https://zyy.***.cn/xwgg/ggxx.htm

023-63702139

013

实验动物中心

https://sydwzx.***.cn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https://lipid.***.cn/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https://sky.***.cn/

023-63664820

016

护理学院

https://nursing.***.cn/

023-89012767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sxzzjyxy.***.cn/

023-68485573

018

第四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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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5715630

019

外国语学院

https://foreign.***.cn/

023-68485676

020

医学信息学院

https://mi.***.cn/

023-68480060

022

第三临床学院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3

附属康复医院

023-68823284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023-63390045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教育形式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

一、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1. 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 分以上(含500 分)且在CSCD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 篇以上。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或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此类型不含和等形式)

类型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入学)或2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和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上人员均须符合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 分以上500 分)且在CSCD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 篇以上。

2. 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

3. 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 分以上(含500 分);在CSCD 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 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 550 分以上(含 550 分);在 CSCD 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 2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 3 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条件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查原件。

二、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1. 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下:

(1) 学术学位

①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②临床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学、管理类只能报考医学信息学。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医学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药学、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运动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须获得学士学位。

(2) 专业学位

①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含医学检验技术),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④中医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 各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专业背景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专业背景选择报考专业。

三、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对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四、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见下表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03

法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7

理学

 

 

0710

生物学

071002 动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3 生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7 遗传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Z1☆生物信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8

工学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 人体解剖学

 

①或②

 

 

02 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103 病原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 病理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02 病理生理学

①或②

 

100105 法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106 放射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2

临床医学

 

 

 

 

100201 内科学

01 心血管病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类。获学士学位。

部分特殊专业本科学习专业要求见7-8 页。

02 血液病

03 呼吸系病

04 消化系病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06 肾病

07 风湿病

08 传染病

100202 儿科学

01 儿内科学

02 儿外科学

100203 老年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0 外科学

 

9

01 普外

 

 

02 骨外

03 泌尿外

04 胸心外

 

 

 

05 神外

 

 

 

06 烧伤、整形

100211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2 眼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4 肿瘤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7 麻醉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8 急诊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2☆全科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3☆重症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4☆临床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5☆医学信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6☆健康管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3

口腔医学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

类。获学士学位。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5 卫生毒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Z1☆卫生检验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Z2☆卫生事业管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

中医学

100506 中医内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获学士学位。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09 中医妇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12 针灸推拿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

药学

100701 药物化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2 药剂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4 药物分析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6 药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0

医学技术

 

 

 

101000 医学技术

01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部分特殊专业本科学习专业要求见8 页。

02 医学影像技术

04 康复治疗技术

05 眼视光学技术

 

 

1011 护理学

101100 护理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072

生物医学工程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2

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20404 社会保障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专业学位

学科

门类

类别

领域

方向

报考学历

学位要求

报考学历

背景要求

02

经济学

0252 应用统计

025200 应用统计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4

教育学

0454 应用心理

045400 应用心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5

文学

0551 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8

工学

0854 电子信息

085400 电子信息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0

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5101 内科学

01 心血管病

 

 

 

 

 

 

 

 

 

 

 

 

 

 

 

(1) 临床医学

(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获医学学士学位。

(2) 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括医学检验技术),获医学学士学位。

02 血液病

03 呼吸系病

04 消化系病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06 肾病

07 风湿病

08 传染病

105102 儿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3 老年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7 急诊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8 重症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9 全科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1 外科学

01 普外

 

 

02 泌尿外

03 胸心外

04 神外

05 烧伤、整形

105112 儿外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3 骨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5 妇产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6 眼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8 麻醉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9 临床病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1 肿瘤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2 放射肿瘤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3 放射影像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4 超声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5 核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2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获

医学学士学位。

1053 公共卫生

105300 公共卫生(MPH)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54 护理

105400 护理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055 药学

105500 药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 中医

105701 中医内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获医学学士学位。

105702 中医外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4 中医妇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7 针灸推拿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注:(1)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①、②、③”代表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三种类型,即①代表类型

①,②代表类型②,③代表类型③;

(2) 二级学科名称前加“☆”标识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 各学科门类下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招生授位;

(4) 凡类型③考生均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类型③考生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类型③考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护理专业(领域)加试科目:急诊护理、健康评估

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统计领域加试科目: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实验设计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心理领域加试科目: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翻译领域加试科目:高级英语、医学英语翻译类型③考生报考工程领域加试科目:医学仪器原理、医学信号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

○二一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3 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2021 年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称“推免生”,包含我校5+3 一体化转段学生896 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我校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学校将于近期在学校研究生

招生网公布2021 年接收推免生研究生的院系和导师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时间安排

我校2021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

推免生申请时间:9 月 28 日 24:00 前

复试时间:9 月29-30 日,具体时间以申请院系通知时间为准。注:5+3 医学长学制学生第一轮转段复试原则上在本批次进行。

(二)第二批次

推免生申请时间:10 月 8 日 24:00 前

复试时间:10 月 11-13 日,具体时间以申请院系通知时间为准。

注:第一批次未转段成功的5+3 一体化学生继续参加本批次复试。

(三)上述两批次完成后,截止到10 月20 日之前,如仍有推免生申请,我校将继续组织复试。

四、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5+3 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二)上传复试材料(此步骤与在系统填报志愿同时进行,也可早于填报志愿)

推免生向申请院系指定邮箱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 位(推免)”。

1. 《重庆医科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2. 身份证(双面);

3. 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 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上传资料须注意:

1. 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1 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 除儿科学5+3 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 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院系复试、公示

我校推免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按照院系的网络复试要求,提前准备硬件设备和复试场地,主动配合院系做好网络测试和演练。院系按专业(也可按方向)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 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 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复试结束后院系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

(四)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第二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在第二批次按照相关院系要求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的复试。

五、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复试成绩低于60 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其他

1.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 年本科毕业的5+3 一体化学生转段。

2. 其他按《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3

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2021 年我校拟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36 人,实际招收直博生人数以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成绩≥500 分;TOEFL 成绩≥80 分;雅思≥6.5 分。

(六)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本科专业符合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七)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于9 月22 日前向申请院系指定邮箱上传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 位(直博)”。

1. 《重庆医科大学“直博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1 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

2. 身份证(双面);

3. 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 英语成绩证明(CET-6 或TOEFL 或雅思成绩单)

8. 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二)材料审核

9 月25 日前,各院系将组织申请导师和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分别对申请人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参加选拔考核。

(三)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一旦,申请者须及时在系统里填报志愿,学校向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四)选拔考核

9 月29 日前,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直博生选拔考核,选拔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须按照院系的网络面试要求,提前准备硬件设备和复试场地,主动配合院系做好网络测试、演练和选拔考核。

选拔考核满分100 分,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目标与科研计划、心理健康等。重在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五)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四、待录取

(一)各院系根据当年本单位各二级学科公布的直博生招生人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初录名单。

(二)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 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 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

4. 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达不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医大发〔2020〕103 号)《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一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4

○二一年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在国家卫生事业建设中努力工作并做出成绩,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在职人员提供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我校2021 年继续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根据扶贫工作要求,2021 年我校单考生计划仅用于招收来自城口、巫溪、酉阳、彭水4 个贫困县各医院的在职职工。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 年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8 人,具体专业见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报考类型

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或四年以上

(2017 年 8 月底之前参加工作),同时符合我校其他报考条件。

2. 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或已发表研究论文。

3. 来自城口、巫溪、酉阳、彭水4 个贫困县各医院的在职职工。

4.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

5.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四、报名日期和地点

报名日期:与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一致,先网上报名,后到我校进行网络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

报名地点:报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重庆医科大学报名考试点。(因我校报名考试点容量有限,请尽早报名,一旦关闭我校报名考试点,将无法补报)

五、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重庆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网络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见我校报名考试点网络确认(现场确认)公告: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接收的单独考试申请书;

2.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专业、毕业高校、毕业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书(须盖有人事部门鲜章);

6. 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六、考试

1. 考试时间:与2021 年全国统考时间相同。

2. 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

3. 考试科目及科目代码:

我校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与全国统一考试一致。

七、录取

根据推荐情况和考试成绩,我校将自行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入学时间同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二0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pdf
原标题: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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