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范围
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等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考生高中阶段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其中一门,即可报考该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警察院校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警察院校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器质性心脏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要求执行。
(十)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招生考试办法
(一)综合测试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8日至5月20日
2、报名办法
凭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sxxw)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元。考生报名时需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安全告知书》。
3、综合测试时间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 | 面试、心理 测试、体能测试时间 |
台州 | 6月1日 |
宁波 | 6月2日 |
湖州、嘉兴 | 6月3日 |
金华 | 6月4日 |
温州 | 6月5日 |
绍兴 | 6月6日 |
杭州 | 6月7日 |
衢州、舟山、丽水 | 6月9日 |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进行。综合测试当天,考生根据本人测试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测试。考生须在测试当天完成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三项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才认定为综合测试合格。考生须在5月23日至25日间,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综合测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确认情况,编排综合测试秩序,5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三项测试的具体时间。
4、综合测试相关说明
(1)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
(2)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治考察划线的条件之一。心理测试成绩可于2020年7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 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 5公斤)
女子: 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 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单项测试成绩低于30分以下者,以零分计。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浙江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手册》。
(4)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5、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填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二)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高考体检、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三)淘汰体检、综合测试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治考察分数线前,根据考生高考体检结果和综合测试情况,将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和综合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四)政治考察
省教育考试院从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低控制政治考察分数线,学院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治考察。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六)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省内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八)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传真:0571-86836631
招生信息网:www.***.cn/557/list.htm
2020年5月8日
原标题: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招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