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关于准考证领用等事宜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全体考生:
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将于11月下旬开考,现将我校考点准考证领用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9年11月20-22日,8:30-1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教务办21-304
联系电话:56098079
注:需在滨江校区领取准考证的请于11月20日前联系
联系电话:87772630
2、注意事项
请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派专人凭学校介绍信或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往届生凭留存的报名确认表和本人有效证件领取。
下载查阅:技能考试考场实施细则.doc
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考场规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着符合安全操作“三紧”要求的服装,即“领口紧、袖口紧、腰部紧”,长头发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4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检录室,核验身份,学习有关考试规章,抽取考试工位号,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资料、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将食物、饮用水等液体饮料带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按抽取的工位号就位,将《准考证》等证件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以便核验。如遇试卷(图纸)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进行切削操作。
6.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全程中不得中途退场。考生去卫生间需有工作人员陪同。
7.考生不得在试卷与考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试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职业素养要求和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接受监考人员的现场操作规范评定,如有扣分者须在考试结束后在《现场操作规范评分表》上签名,否则按考生拒绝签名处理。
9.考场内保持安静,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位,如需借用共用量具、或出现设备故障、受伤等情况,需先示意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10.主监考吹哨宣布停止操作切削考试时,考试必须立即停止操作,按考试细则完成规定的考试结束工作(交卷、复位、清卫等),在考试结束哨声响起后5分钟内离开考场。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考生守则
1.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检录室,由工作人员验查身份,严禁冒名顶替。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学习有关考试规章,抽签决定考试工位。
2.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着符合安全操作“三紧”要求的服装,即“领口紧、袖口紧、腰部紧”,长头发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试。除考试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考场不负责保管。
3.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全程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操作,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4.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工位,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5.做考试前准备时,应对所使用设备、用具、材料、能源等进行检查,如有缺少、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6.严格遵守有关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考试中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自身伤害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作业。考试过程中,不准询问题意、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问题,如遇试卷(图纸)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应在本工位举手示意,待执考人员走近后,轻声反映情况,不准擅自离开工位处理。
8.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互借考试用品,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准离开自己工位,不准将试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不准在试卷(考件)的任何部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考试,结束后严禁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9. 对违反考试规定者,由考点监察组查实违规情节及有关违规材料,经考点主考审核后,报省考试院,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考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考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及考场财产安全,保证技能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着符合安全操作“三紧”要求的服装,即“领口紧、袖口紧、腰部紧”,长头发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不准穿裙子、短裤、汗背心、拖鞋、凉鞋、高跟鞋、围围巾以及戴项链、手链、长耳坠等饰品进入考场。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试。
2. 进入考场后要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举止文明,保持考场安静与卫生。不得在考场内打斗、喧闹、抽烟、进餐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3. 考场内严禁违章使用明火、擅自改动电源线路。现场抢修的仪器设备,要有隔离保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4. 考生不得将考场内的工量刀具等器材带离考场。
5. 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程进行:
(1) 考试进行前,应对电源、设备、器材及可能造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各项操作。如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床,禁止用手去清除切屑,禁止在机床运行时进行工件测量等。
(3)考生如发现设备有声音特别刺耳、强烈震动等异常现象,或者突发工件、刀具断裂和机床撞击等事故,应立即停机,及时向监考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考试。
(4)监考人员要不断巡视考场,及时发现、制止考生的违规操作。
(5) 考试结束后,应清理设备、场地卫生,将工量刀具整理归位。
6. 当天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切断考场电源开关,关闭门窗。
7.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8. 考场监考人员是本考场的安全责任人,考试前应认真检查本考场的安全状况,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进入本考场的考生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