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蓝汉林顾容
副组长:邢乐勤耿依娜史斌
秘 书:倪娜
纪律监督:徐吉洪吕刚
三、招生名额
学院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2020年招生计划 |
马院 |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 全日制 | 6 |
马院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19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科学技术哲学 | 300 | 42 | 63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25 | 46 | 69 |
2.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3.复试平台
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钉钉(Ding Talk)网络视频会议平台。
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院联系,联系方式:0571-85290393。
***远程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复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考场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和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明亮、可封闭的场所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复试小组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得加滤镜美颜,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考生须全程关闭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全程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第一时间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复试学院取得联系,复试小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9.考生应按照复试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复试学院同时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复试学院统一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0.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5.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20年5 月10 日(周日)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020 年 5月12 日(周二)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6.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7.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8.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扫描件(建议文件格式pdf):
01《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
02本人准考证;
03有效身份证;
04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表;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5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06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07本人政审表(附件1);
08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09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或者非定向考生转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10其他报考学院要求上传的材料。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如张三01《资格审查单》。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入学报道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封面见《2020年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9.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专业知识面试(回答问题,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10.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11.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考生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吕刚
电话:0571-85290792
邮箱:Lvam626@***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 年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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