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组织机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王旭、陈耀
副组长:钟明强、陶新永
纪律监督:李开元
成 员:曹澥宏、车声雷、陈耀、胡晓君、李开元、陶新永、王 旭、张 林、张文魁、郑国渠、钟明强
秘 书:曹澥宏、寿黎南
三、招生名额
类型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2020年 招生计划 | 推免生已录取 | 本次招生计划 |
学术型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83名 | 1名 | 82名 |
专业学位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129名(其中: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15名,浙江省人民医院联合培养5名) | 0 | 129名(其中: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15名,浙江省人民医院联合培养5名) |
专业学位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非全日制 | 1名 | 0 | 1名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的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确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64 | 37 | 56 |
材料与化工 | 264 | 37 | 56 |
2.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确保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等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形势,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阿里“钉钉”平台(dingtalk)。
3.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20年5月11日(周一)8:00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要求完成心理健康测试;2020年5月12日(周二)开始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调剂考生:2020年5月20日(周三)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心理健康测试;2020年5月20日(周三)开始按要求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4、远程复试流程
(1)通过网站通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清单等,建议考生准备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外置摄像头(1080P以上,建议带自动对焦功能),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第一志愿考生需于5月10日前向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院寿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71530)。如考生客观条件的确无法达到要求,需提前两天向学院汇报,协商解决办法;
(3)考生的分组及复试次序,由电脑随机生成并通知考生;
(4)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的方式。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如发现替考,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5)在完生身份验证后,考生应根据复试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心理测试并实时提交测试结果;
(6)考生应选择独立、明亮、可封闭的场所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含手机)等。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经复试小组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7)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化浓妆、不得加滤镜美颜,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
(8)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9)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泄露复试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须关闭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全程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处理。
(10)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第一时间与学院和复试小组(寿老师0571-88871530)取得联系,复试小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11)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学院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2)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13)学院及时在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5.工作规范
(1)严格执行《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教师不得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组长负责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场地参加复试。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面试专家(含组长)不少于5人,秘书1人。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复试人员的分组由电脑在考前随机生成。
(5)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含考生面试视频和复试小组面试过程视频)。
(6)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第一时间上交学院,学院在复试完成后交校研招办存档。
(7)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6.差额复试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5:1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7.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考生在5月10前在钉钉复试平台上使用中国研招网注册的手机号码注册并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组在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3)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8.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强化复试考核,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动手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的人才选拔能力。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内容包括:①英语听说能力;②专业英语阅读翻译;③专业综合。
专业综合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注意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加强利用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学业、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20%,专业英语阅读翻译占20%,专业综合占60%。
9.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全国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全国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五、调剂工作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材料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参加调剂复试人数:90人左右;
(3)调剂申请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考生本科专业背景应与需要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门类调剂,对已提交的跨门类的申请一律视为无效;
④考生应具备较强的实验技能、学术钻研和创新精神,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⑤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⑥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调剂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工作程序
(1)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n, 教育网网址:yz.***)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基于缺额人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将复试成绩公布在学院网站,并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5小时后无故在调剂系统不确定的,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联系人:寿老师,咨询电话:0571-88871530。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九、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1-88871523
邮箱:lky@***.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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