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计算机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学科教授代表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吴飞
副组长:彭列平
成员:陈刚、周昆、何钦铭、林兰芬、孙守迁、任奎、胡昱东、姚宇明
2、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所长(副所长)及学院部分德育导师组成。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宣传材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材料初审小组:计算机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的
材料初审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成员不少于3名,秘书1名,负责审核和评价考生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成员对申请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复试考核阶段。
4、复试考核小组:计算机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 名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对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二、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材料初审小组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专家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每位专家独立评价审核结果,给出初审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初审评价表均需评审专家本人签名。
专家组意见汇总后,根据审核结果按不超过1:3(录取和初审通过比例)确定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组长签名。
三、初试、复试考核办法
(一)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学院组织对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进入复试考核阶段。
在复试阶段,由复试考核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对学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由复试考核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面试时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和排名证明、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两份专家推荐书对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申请人可采用书面和口述相结合形式介绍本人教育经历、研究兴趣、主要成绩、博士学习计划。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确认申请人承诺未参加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复试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导师组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以了解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状况。
学术水平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评价。复试小组的每位专家均独立做出评价,评价表均需专家本人签名。综合面试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参与面试的小组成员和记录员要签字。为严肃复试组织,面试环节需全程录像。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学院组织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复试考核阶段。
在复试阶段,由复试考核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对学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由复试考核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面试时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和排名证明、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两份专家推荐书对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
考察。申请人可采用书面和口述相结合形式介绍本人教育经历、研究兴趣、主要成绩、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须确认申请人承诺未参加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复试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导师组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以了解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状况。
学术水平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评价。复试小组的每位专家均独立做出评价,评价表均需专家本人签名。综合面试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参与面试的小组成员和记录员要签字。为严肃复试组织,面试环节需全程录像。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学院组织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专业基础课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复试考核阶段。
复试考核办法:
由复试考核专家小组,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面试专家小组,对学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
(1) 笔试:专业课考试。
(2) 面试:面试专家小组对面试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需安排申请人准备不少于10分钟的自述报告,可采用书面和口述相结合形式展示本人的教育经历、研究兴趣、主要成绩、博士学习计划。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须确认申请人承诺未参加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
学术水平考核以百分制的计分方式评定申请者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计算方法: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评价。
复试小组的每位专家均独立做出评价,评价表均需专家本人签名。综合面试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参与面试的小组成员和记录员要签字。
为严肃复试组织,面试环节全程录像,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过程不少于30分钟。
四、录取办法
计算机学院将按照招生名额与综合分排名顺序,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得分相同且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由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录取建议人员名单。
计算机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已公示内容不得变动;确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名单变动的,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得录取。未经公示或公示时间不足规定天数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申请人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计算机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不影响公示正常进行。如申诉后对拟录取结果有影响的,原公示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完成政审和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
原标题:2020年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