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陈伟球
副组长:金仲和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毕建权、曲绍兴、陈伟芳、朱燕君、邵雪明、郑耀、戴志潜
申诉联系人:戴志潜
申诉联系电话:87952898 电子邮箱:dai_zhiqian@***.cn
二、本次计划招生指标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本院本次预计可招收博士研究生12名(含全日制普博、全日制莫航联培工程博士指标类型),终以研究生院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形式与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学校安全管控措施,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视频会议系统作为面试平台。
按照考生报考导师所在研究所分组进行复试,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照“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http://grs.***.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提前安装调试钉钉平台,必须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做好复试准备。
(一)复试确认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填写下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huyanjun@***.cn进行复试确认(请不要用附件形式)。
邮件主题以“2020全日制考博复试”命名,收到邮件会及时回复。无主题邮件会被系统默认垃圾邮件,由此导致邮件未按时收到而取消复试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未回复的默认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请各位考生关注钉钉消息,配合工作秘书完成资料上传、资格审核及模拟测试工作。复试前准备材料,在复试的相关研究所钉钉群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进行资格审查: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 在读博士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4. 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三)复试注意事项和要求
1.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请考生提前两天将资格审查材料和科研工作汇报PPT发给复试工作组秘书;
2.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使用带摄像头的电脑参加视频复试,为确保复试收音效果,请佩戴非头戴式耳麦;
4. 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如面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1. 复试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学院不能按照事先发布的《2020年航空航天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和管理办法》实施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笔试考核,我院在不降低评价标准的前提下,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测试融入到网络远程复试环节中,具体分为两个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测评环节
科研成果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测评环节,各研究所组织成立专业基础知识测评专家小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测评时间每生不少于15分钟,专业基础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获得参加综合面试环节的资格。其中科研成果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不用参加本环节测评,直接获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资格。
(2)综合面试环节
我院在不降低评价标准的前提下,将专业课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综合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30分钟。
内容包括:每位考生做不少于10分钟的PPT介绍(全面展示本人的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在问答阶段,面试专家组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专业知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思维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定。
四、录取
我院根据招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择优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学院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政审不通过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都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五、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寄我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五教学大楼211室,邮编:310027,单位名称: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571-87951232)。体检合格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附件清单:
1.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各研究所复试时间安排(待公布)
航空航天学院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2020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