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的是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推免生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源质量,是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院2020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的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负责学院推免生录取名额的分配,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各系负责人,教学管理中心与学生工作中心负责人
申诉联系人:朱纪平申诉联系电话: 0571-88206823
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设立由专业项目主任担任组长的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评估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负责制定和落实学科复试内容和程序等;对本学科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资格及录取名额
(一)复试资格
根据《管理学院2020 年接收推免生的通知》,管理学院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复试资格,获准者参加复试。
(二)录取名额
接收推免直博生(的录取名额,为2020年博士招生总数的80%~90%左右。
表 1管理学院接收推免博士生名额
招生专业 |
拟接收推免直博生名额 |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与创新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创业管理 |
38~43 人 |
接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国际硕士项目推免生的录取名额为20人。
表 2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生生名额
招生专业 |
拟接收推免硕士生名额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 人 |
三、复试及录取
获得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学生,按照《管理学院2020年推免生复试安排》,参加学院复试报到和材料审查,审核合格后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
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由各学科组织面试。学生向面试组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的提问。
1. 各学科根据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推免直博生招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副教授以上,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推免硕士生招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 人),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
2. 各学科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指导,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3. 要求每一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 推免直博生复试成绩由由材料综合分(20 分)和学科面试成绩(80 分)两部分构成,推免科硕生复试成绩由材料综合分(30 分)和学科面试成绩(70 分)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60 分,则复试视为不合格,一律不能录取。
5. 按复试成绩高低和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于9 月25 日起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填写报考志愿;
9 月28 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免试生的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五、时间安排
9月12日,全校召开推免生工作会议。
9月18日,拟定管理学院2020年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
9月16日-9月23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复试资格。
9月23日-10月10日,推免生复试报到、材料审查。
推免生参加各学科面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网上通知。
9月28日-10月25日,根据复试成绩以及录取名额,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
1. 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 本政策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