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学院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才。针对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中丹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20年度博士申请-考核制复试和硕博连读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才。
二、考核工作安排和要求
1、考生综合考核材料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补充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不予退还;未按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材料视为放弃参加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综合考核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考生综合考核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2、笔试和面试时间和考核内容:以新的通知为准,具体见:
3、笔试和面试形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北京地区各申请-考核制培养单位不组织在京现场考核。因此学院的博士笔试和面试工作将均采用远程笔试/面试的形式。
笔试方式:远程视频笔试(软件平台:科技云会和腾讯会议双机位)
复试方式:远程视频笔试(软件平台:科技云会)。
4、远程笔试和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远程视频笔试和复试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见《中丹学院2020年博士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具体见:
5、笔试和面试软硬件要求:笔试中,要求考生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一台监测设备(手机/电脑/平板均可)(均须带有摄像头),笔试时需采用双机位。面试时采用单机位,考生需保持科技云会议软件连线畅通且全程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同时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和房间门。为了保证有效的沟通交流,允许考生自备耳机设备。禁止使用美颜摄像机和美颜软件更改原始画面、禁止使用变声设备对声音进行加工处理。复试期间考生需保证空间密闭任何人不得进出。
6、学院在笔试和面试前组织拟面试学生进行政策说明和设备测试。
三、关于调剂: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申请考核制单位可在本单位学科专业间调剂录取,但申请考核制单位之间、申请考核制单位与统招统考单位之间不可调剂录取。
四、拟录取和公示
1、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按照《中丹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方案》中各招生领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核算总分。
各招生领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
- 纳米科学与技术领域: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占20%,复试占40%
- 水与环境科学领域: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占20%,复试占40%
- 社会科学领域: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占20%,复试占40%
- 生命科学领域:外国语占20%、业务课一占15%、业务课二占15%、复试占50%
- 可再生能源领域:外国语占20%,业务课一占10%,业务科二占10%,复试占60%
2、各博士招生领域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应报送每名参与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对应科目考核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仅需报送面试成绩。
3、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根据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分招生领域、分导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通过邮件告知。
4、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5、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于6月25日之前将纸质报告寄至中丹学院(邮寄地址后续通知)。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按照《》的要求,在6月25日之前向学院邮寄博士报名时所有需提交的材料。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笔试单科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
(3)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4)在网络视频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者。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
(6)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8、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院将向拟录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收到考生档案审核无误且收到国科大博士研究生录取批件后方可向已录取考生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被录取新生须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入学。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9、被录取的考生,在博士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和核验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考生)。今年由于疫情影响的特殊原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不影响学籍注册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后核验硕士学位证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但迟不得晚于博士入学新生学籍注册截止时间,否则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10、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投诉和受理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学院招生监督邮箱:sdcinfo@ucas.***。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上邮箱反应,由学院招生部门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六、注意事项
1、2020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中丹学院结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工作通知及2020年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如有与《中丹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相关规定和条款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方案为准。
2、学院以网站、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官网信息,保持相关联系方式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中丹学院拥有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4、本方案如有与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地址:https://sdc.ucas.***/
中丹学院(中关村办公室)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甲3号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教学楼)中丹学院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sdcinfo@ucas.***
疫情期间特设咨询电话:136-2108-9202
联系人:殷老师
原标题:2020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