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提示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考生身份来区分报考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如果考生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请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如果考生为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请报考“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
特别提醒:
1.报考我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为合格。如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造成的审核不通过,由考生本人负责。
2.春季高考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生类别要与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兼报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