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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2020年10月16日17:57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颁发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国家公办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618(国标)

第三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安宁职教基地宁泊路54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轻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扩招招生考试工作。扩招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人工智能学院、基础部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高职扩招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教学形式、收费标准等

第九条  扩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教学形式

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扩招招生计划及学校网站为准。

第10条  收费标准

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拟招生专业计划表

(全日制弹性学制)

2020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考条件、时间、方式及流程

具体报考条件、时间、方式、流程、考试时间等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文件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第六章  招生办公室和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地点:昆明市安宁职教基地宁泊路54号学校2号教学楼109室

联系电话:(0871)65166794 65166804

学校网址:

邮政编码:650300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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