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 年华文(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和综合成绩的通知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华文(国语)学院共招收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 人。
二、计分及录取原则
(一)计分原则
1.面试计分原则:面试专家8 人,其中1 人为思想政治面试考官,不参与专业面试评分,其余7名专家各自独立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取其余5 个分数计算考生面试成绩。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复试、科目2(汉语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英语、科目1(教育学原理)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三、注意事项
1. 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严格遵循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计划依次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录情况。
2. 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招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四、监督举报方式
0871-65910081(学校招生处研招科)
0871-65911669(学校纪委监审处)
0871-65941210(华文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成绩复测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求提供原始答卷,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云南华文学院 2020 年7 月20 日
附:华文(国语)学院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公示
http://huawen.***.cn/info/1020/4433.htm
原标题:2020年云南华文学院(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和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