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加大力度推进学校国际交流格局,统筹学校国际合作资源,促进国际交流工作的良好沟通和国际交流工作的贯彻落实。为了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人生阅历,培养学生的国际化、多元化的思维习惯以及提高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为促进中外教育合作交流,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促进学校发展,共育优秀人才,并于2019年成立国际学院, 是学校与国外院校开展多种形式交流与合作的主要窗口与平台,承担国际留学服务、国外大学对接、学校国际合作等职能,以提高学生学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突出的人才为办学目标,深入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国际学院目前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泰国等多所国外院校在学生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方面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留学、游学自由选择。为满足学生高层次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学院推出专本套读,本硕连读和专升硕等多种培养项目,采用“3+1”、“2+2”和“3+2”等学习模式,专业类别广泛,包括商科、金融、计算机、艺术等多个专业类别可供学生选择,旨在帮助学生通过海外名校 激励、留学生涯规划、雅思分层学习、导师全程指导等助力学生牵手世界名校。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www.***)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校全日制高职(专 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 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兵役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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