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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办法

  2020年07月03日11:12  西南石油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5.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全保密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舆情监控工作组、学生违纪工作组、考生心理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网络信息工作组等八个工作组,全力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进行。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3.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组织考生的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4.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我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要求

1.在复试过程中,要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作为选拔博士研究生的重要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复试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内容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1)各学院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综合考核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适当的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专家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综合面试考核表秘书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考核记录表。

五、复试分数线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报考工学08学科专业:外国语(英语)≥60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0分。

2.报考理学07学科专业:外国语(英语)≥55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0分。

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制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间不得调剂。

六、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本学院的初复试权重,但初试成绩权重须在50%~70%以内,复试成绩权重在30%~50%以内。

初试总成绩单科、总分权重由学院自定,折算成百分制。

复试中的各项考核占比,由各学院自定,但须提前在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示,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核算。

七、博士生导师招收规定

学院需严格执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西南石大研[2019]22号),按照各学科博士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结果,确定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人数限额。

八、拟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逾期未到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九、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复试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需在本复试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

3.复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

4.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十、资料提交及保存

1.各学院于2020年7月9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研招办(图书馆C608)。

2.复试录音录像存储介质、复试考生学业和学术复印件、及其他复试过程中的涉及考生复试成绩和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原始资料,均应安排专人妥善保存三年。  

复试小组成员原始评分表、复试情况记载表、复试考生答卷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一、其它

1.复试费:120元/人。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并在7月20日前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交研招办。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3.2020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和定向)必须全在校学习,在录取阶段定向单位需出具该生可全日制学习证明。

4.原则上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6.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考生对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8-83032312(纪委办公室)

028-83032120(研招办)

邮箱:jwjc@***.cn(纪委办公室)

 Swpu-yzb@***.cn(研招办)

8.其他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规范》(西南石大研【2019】3号)、《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西南石油大学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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