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新疆艺术学院!
请你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份、15张两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前来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时间请关注我校官网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通知,网址:https://www.***.cn/,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一、学费:
艺术类·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
艺术类·专科:5500元/学年,(预科3500元/学年)
普通类·本科:3200元/学年。
注:为切实减轻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自2011年起,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二、教材费:预交全学程教材费:15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
三、住宿费:八人间 600元/学年
以上三项费用(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网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通知,网址:https://www.***.cn/,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另:新生必需品如被子1个,褥子2个,被套、枕芯、枕巾、枕套、床单、脸盆各1个,按政府采购的统一价格由学生自愿选购,费用355元,以上物品学生也可自备。)
四、新生军训服及校服费用每生140元。
五、音乐专业新生上学期间所用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带;美术类各专业画具自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您到所在中学提取本人档案、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确认团员身份是否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转出至我校后,来我校报到注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与我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学生处请假(出具证明)并得到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身体、专业等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或原单位。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您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校后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
(五)为了使您能平安顺利地完成学业,减轻由于意外事故和疾病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入校后学校统一为全体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门诊就医、大病医疗等将可按相关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收费标准:260元/年/人。
备注:凡办理过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不缴纳此项费用。
2.商业保险
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在我校为学生办理商业保险(简称:学平险)业务,收费标准如下:45元/年/人
七、乘车路线
学校在乌鲁木齐站(高铁站)、乌鲁木齐市长途客运站、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设立新疆艺术学院新生接待点,负责接送新生到达团结路校区、金桥校区报到地点,请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报到地址选择乘车路线。各校区地址如下:
1.校本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2.西校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0号。
3.金桥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
八、咨询电话
校党委组织部: 0991-2569401
学 生 处: 0991-2568513,2558207
团 委: 0991-2579676
计 财 处: 0991-2556525
保 卫 处: 0991-2567836,2560076
音 乐 学 院: 0991-2560703
舞 蹈 学 院: 0991-2552411
美 术 学 院: 0991-2503171
设 计 学 院: 0991-2501237
传 媒 学 院: 0991-2552423
戏剧影视学院: 0991-2551075
文化艺术学院: 0991-7520962
招生就业处: 0991-2554104,2575210
新疆艺术学院真诚欢迎您的到来!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