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人社局,各地、州、市卫 生健康委、教育局、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 五部门关于举办第二轮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 42号),2020 年继续实施自治区第二 轮专科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 人社厅等部门制定了2020 年面向全区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 学教育招生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制3年,临床医学计划490人、医学检验技术计划230人、医学. 影像技术计划190人,共招生910人。分别由新疆医科大学、昌吉 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及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承 担相应教学任务。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自愿 报考本专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本专业招生计划在培养高校的专科层次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 制,计划性质为“地方免费医学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录取,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 地方免费医学生计划优先录取定岗地区生源,在同一志愿内定岗地 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其他地区生源,生源仍不足时,未完 成的计划通过面向全区补征集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 至完成计划。
四、学生学籍和就业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 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享受国家普通专科生相关政策待遇。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 学转专业。在学制年限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学生毕业后按照《定 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就业,连续工作8 年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做好招 生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
1.考生要充分了解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的相关政 策,按照高考志愿填报要求正确填报志愿。
2.考生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各培养院校《录取通知书》 到定向地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岗位就业协议书》。 定向地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核实学生信息,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共同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轮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定向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就业协议书》)。学生领持《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协议书》以及各院校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按时报到。
3.学生正常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有关要求,服从当地人事分配,到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八年。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安置、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履约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卫 生健康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完 善各工作环节,防范和杜绝违规现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在知 晓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填报志愿。
(三)各地区(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当地人社局共同做好学生录取后的协议签订工作,对于符合政策、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协议。在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后请及时将协议签订情况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jwinjjiang.gov.cn下载。
各地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招生工作要求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总结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pdf】
原标题: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