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2020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医学类专科学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学校于1984年9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7年开始招生,1989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正式备案。2009年10月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9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卫生厅调整至自治区教育厅。2018年7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教育厅调整至和田地委、行署。
办学三十多年来,学校秉承“博学精术,爱国济民”的校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学类院校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的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为南疆医药卫生事业建功立业。扎根和田,面向南疆,服务全疆各族群众,培养了数万名各民族优秀基层医药人才,为守护南疆各族人民生命健康,为南疆地区社稳定、边疆巩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民生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占地总面积2762亩,其中主校区70亩,药材基地1280亩,附属医院30亩,新校区1382亩(含直属药厂164亩)。学校下设4个系部,设有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医学影像技术等7个专业。学校现有实验室19个、附属医院3个、附属药厂1个,校外实践实训场所有实习医院36个和实习药厂5个。
学校现有学生4690名,生源有来自全国各省市的汉族、维吾尔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苗族、塔吉克族、土家族、乌兹别克族、彝族、壮族、藏族、东乡族、哈萨克族、仡佬族、穿青人等16个民族的学生。生源组成情况为65%学生来自南疆,35%来自东疆、北疆和部分内地省份。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紧紧围绕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南疆特色学科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南疆需求对接、加快建设南疆特色的医学院校,源源不断地为南疆地区发展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总目标,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肩负起为南疆地区培养基层医药人才的历史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矢志奉献,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1.学科发展定位:学科专业建设紧紧围绕南疆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南疆特色学科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南疆需求对接,加快建设南疆特色的医学类职业院校,源源不断地为南疆地区发展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肩负时代重任,立志扎根南疆、奉献全疆基层。
3.办学定位:
扎根和田,面向南疆,服务全疆各族群众。
二、收费标准:
2020年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住宿费6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收费标准调整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每年9月-10月,学校资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学校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定档,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等助学金44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三等助学金2200元。助学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经核查,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当月停发。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定档,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1000元。助学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经核查,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当月停发。
6.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3600元,住宿费400元),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7.高校伙食补贴,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月20元,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的伙食补助专项资金全部补助到学生食堂,学校配套的伙食补助资金的75%用于学生食堂补助、25%用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直接充值于困难学生饭卡。
8.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10人;
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20人;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30人;学习进步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50人。
9.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我校学费标准3600元/学年,3年累计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10800元(不含预科阶段)。
10.毕业生基层学费代偿,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三年),其学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
11.勤工助学,350元/月,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总分相同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录取的学生学制均为三年,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民语言类考生均实行预科一年。
1.护理专业:护理学根据现代医学模式的要求,培养具备人文社科、医学、预防保健知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的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的培训,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系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护理专业学生就业主要分布在各级各类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并且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
2.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在各级医院、血站及防疫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3.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康复治疗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适应康复治疗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技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4.助产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助产与护理操作技能,能够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助产、护理、母婴保健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5.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和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六、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1818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学校隶属:和田地委
业务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3-7820808
传 真:0903-7820021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邮政编码:848000
学校网址:http://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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