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77人,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含正高1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目前,在校生1.45万余人。
学院生活学习设施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有标准衣柜、电脑桌、网络接口等设施;校内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艺术馆、天文台、全塑胶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魅力社团为学生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平台,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展示等活动贯穿全年,有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作为疆内唯一一所全国首批试点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新疆)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
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4000 余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职院校前列。
一、报名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届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 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
(一)5 月7 日-5月13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各中等职业学校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 天)。
(二)5 月14 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考生《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 份、学生成绩单(盖学校公章)、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公示情况、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 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证明(盖学校公章)、考生本人当年的录取底册信息(盖学校公章)、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统一报送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查。我院将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推荐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直升专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5 月15 日—5 月18 日,审核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考生材料。
(四)5 月19 日-5 月21 日,在我院官网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五)5 月22 日,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新 疆 高 职 单 独 招 生 考 试 服 务 平 台 ”
四、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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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类 |
单列类 |
1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兼收 |
10 |
|
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科 |
10 |
|
3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7 |
3 |
4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理科 |
10 |
|
5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兼收 |
10 |
|
6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兼收 |
10 |
|
7 |
61020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兼收 |
10 |
|
8 |
5804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兼收 |
3 |
7 |
9 |
630302 |
会计 |
3 |
兼收 |
20 |
|
10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兼收 |
10 |
|
11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兼收 |
10 |
|
合计 |
110 |
10 |
五、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3300 元/年(理工类)、3000 元/年(财经类)、2900 元/年(文科类)。
2.住宿费:600 元/年、800 元/年、1000 元/年三个标准。
六、录取原则
学院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新教传(2020)94 号〕文件精神,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推荐考生中职阶段所学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直接录取。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获取MKH 证书或中职阶段语文成绩较高者,语文成绩相同者则按照所学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其他要求
按照考生所学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且遵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3 根据录取原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已被我院录取的直升专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 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 元/年、二等3300 元/年、三等22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 元/年、二等2000 元/年、三等1000 元/年。
(六)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 元/年、二等600 元/年、三等200 元/ 年。
八、毕业证
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老师、马老师、胡老师、苗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传真)、6850034、686080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 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1
附件:
1.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附件1:
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盖章):
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毕业类别 |
中职专业 |
报考专业 |
毕业学校 |
本人电话 |
家庭电话 |
备注 (是否 加分及免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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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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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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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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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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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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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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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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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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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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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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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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