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乌鲁木齐市。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2019年12月,被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坚持”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 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学院占地2200余亩,教职工668名,其中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在校生1.48万余人。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学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
2004年起,学院先后成立了13个企业冠名的校企合作学院。2006年牵头建设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 2015年牵头成立新疆化工、纺织、食品等3个职教联盟。率先进行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实践探索。2018年率先与中泰集团、北京达内集团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院生活学习设施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标准衣柜、电脑桌、网络接口等设施;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艺术馆、天文台、全塑胶田径运动场等;29个魅力社团为学生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平台,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展示等活动贯穿全年,能有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激动灵活的勤工助学岗位能为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经济保障。
一、高职扩招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解决技术技能人才短缺、推进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生录取且具有学历教育的一项惠民招生政策。授课方式灵活,同等享受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待遇。
二、招生对象、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生范围:
1.2020年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10月25日—11月5日
(二)现场确认、缴费时间:11月6日—10日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登录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网上报名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和缴费,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1个专业。特别提醒: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2.11月11日—15日,学院将下载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及时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cn)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布符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3.11月26日,学院通过上述平台公布拟录取考生信息。
四、命题、考试、专业志愿
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内容
应历届普通高中、中职,或同等学力毕业生:由我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涉及四个方面测试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考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慎审填报专业志愿,一经录取不得换录专业。
五、时间、考点地址、联系方式
社会散报的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面试地址: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面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10时开始(详见准考证)。
企业集中的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名人员面试地址:在相关企业,面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10时开始(详见准考证)。
应历届普通高中、中职,或同等学力毕业生笔试时间见下表:
笔试考点 | 地址 | 考试时间(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 | 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南路1147号 | 11月21日 | 上午:10:00-12:00 (北京时间) | 阿老师 胡老师 安老师 | 0991-6850027 0991-6850034 0991-6860800 |
六、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弹性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 | 授课方式 | ||
小计 | 应届考生计划数 | 退役军人等4类人员计划数 | |||||
应用化工技术 | 3-6年 | 兼招 | 70 | 7 | 63 | 参照普通高考生收费标准执行 | 寒暑假集中授课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6年 | 兼招 | 25 | 3 | 22 | ||
现代纺织技术 | 3-6年 | 兼招 | 20 | 不招 | 20 | ||
食品加工技术 | 3-6年 | 兼招 | 10 | 不招 | 1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6年 | 兼招 | 40 | 5 | 35 | ||
人力资源管理 | 3-6年 | 兼招 | 60 | 5 | 55 | ||
旅游管理 | 3-6年 | 兼招 | 20 | 2 | 18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6年 | 兼招 | 35 | 4 | 31 | ||
会计 | 3-6年 | 兼招 | 10 | 2 | 8 | ||
工商企业管理 | 3-6年 | 兼招 | 10 | 2 | 8 |
备注: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及要求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退伍军人、新型农民工、城乡失业人员等社会类考生,在高职扩招录取前如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则直接录取。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获得MHK四级乙等以上者优先录取,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低于三级甲等水平不予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五)根据高职扩招专项录取原则,经我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公布拟录取结果。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时间:11月26日
八、资助措施
凡通过“高职扩招计划”录取考生的资助标准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九、毕业证
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老师、胡老师、安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传真)、6850034、6860800
监督举报电话:0991-6861135
网 址:https://www.***.cn(招生就业专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1
附: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安排 | 备注 |
10月20日 | 公布我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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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 在学院官网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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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组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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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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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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