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资格: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
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
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名额向农林水专业适当倾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资格: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
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
名额向农林水专业适当倾斜。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资格:本专科在校生(含访学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名额向农林水专业适当倾斜。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申请资格: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
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
名额向农林水专业适当倾斜。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申请资格:本专科在校生(含访学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六)中粮奖学金:
2006年,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中粮奖助学金”,因各种原因,自2016年起中粮奖学金停发3年,2019年,中粮集团再次开展中粮奖学金评选工作。
资助标准:特等20000元(为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一等8000元/人;二等6000元/人;三等4000元/人。
(七)正大奖学金:
2007年,“正大奖学金”进入我校,主要用于专项资助动物科学学院、动物医学学院及经济与贸易学院品学兼优的大三年级与大四年级统招本科在校生及硕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本科生2000元/人;研究生2500元/人。
(八)先正达奖学金:
2011年,农业部与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培养合作的框架协议》,在我校设立“先正达奖学金”,用于奖励农学、植保、种子、生物技术、园艺、应用化学等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
资助标准:5000元/人。
(九)新长城助学金:
2016年,新长城助学金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该基金捐赠300万元,用于资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所高校的2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资助50名学生。
资助标准:3000元/人(连续资助4年)。
(十)优秀学生奖学金:
对“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支农劳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奖励。
优秀新生奖学金:我校录取报到新生中的高考成绩前十名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体育竞赛奖(助)学金:获得自治区级(含)以上比赛名次的在校生,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与奖励。
备注: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政策类奖助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可重复享受。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度过难关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原则上单次不超过300元/人,每学年总额不超过3000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提高救助金额的,可视情况予以上浮。
申请范围为具有新疆农业大学学籍并按期注册的在校本、专科学生。临时救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即可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其学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基层单位指:
(一)工作单位地处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各部门,村级各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育、扶贫、民政、司法、公安、气象、水文、地震、草业、林业、畜牧业等基层第一线部门;
(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各级各类单位均视同基层单位。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向所就业的地(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材料。
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招聘的“天池计划人员”、“内地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调生”在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基本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温馨提示: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希望你遵守诚信、如实填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份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数据更新时间: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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