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委员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精神,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623
第五条办学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本专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地址: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共200名,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层次 |
类型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就读地点 |
市场营销 |
专科 |
退役军人 |
80 |
3700 |
彭州校区 |
工程造价 |
专科 |
70 |
3700 |
彭州校区 |
市场营销 |
专科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
30 |
3700 |
彭州校区 |
工程造价 |
专科 |
20 |
3700 |
彭州校区 |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退役军人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学费补助。
第九条报考条件
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测试及内容
第十条测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综合性测试,学校不提供参考资料及书籍等,采用笔试闭卷统考方式。
第十一条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举行,具体测试工作方案待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1月17-2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考后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3日内申请成绩复核。
第五章录取及入学
第十三条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学籍管理及其他
第十六条考生待遇:被我校2020年高职扩展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十七条教学管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考试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十八条学历性质: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华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十九条助学保障: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条重要声明: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8-87729599
招生部门: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8-87720097
考试咨询:028-87720637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b.***.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西华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