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器乐表演
1、培养目标:为高等艺术类大专院校输送后备生,也为专业表演团体培养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器乐表演人才;培养面向中小学、艺术培训中心的音乐教师。招收专业:钢琴、长笛、黑管、萨克斯、小提琴、板胡、二胡、扬琴、琵琶、古筝、古琴、唢呐、笙、竹笛、西洋打击乐、戏曲打击乐等
2、主要课程:
专业课:器乐演奏、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合奏、独奏、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艺术实践、中外音乐史等课程。
文化课:开设课程、教材与普通初中、高中一致,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全国艺术类高考。
(二)声乐表演
1、培养目标:为高等艺术类大专院校输送后备生,也为专业表演团体培养有较高演唱水平的声乐专业人才;培养面向中小学、艺术培训中心的声乐教师。
专业课:声乐、钢琴、合唱、视唱练耳、乐理、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和声、合唱与指挥、形体、台词、化妆、美学等;
一、招生考核及安排
专业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
器乐专业:(含三年制和六年制)演奏乐曲一首。如没接受过专业学习,考试可以选择清唱(或带伴奏)一首歌曲,作为考试内容。
声乐专业: 考生清唱一首歌曲(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均可),考试曲目时长在4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文化课考试
1、三年制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参加户籍所在地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自行确定我校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考试科目以户籍所在地中考科目为准。
2、六年制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我校确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考试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命题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育部现行小学通用教材基础内容为标准(语文人教版、数学北师大版),单科分数100分,总分200分。
录 取
在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上报陕西省招生办审批、加盖印章,发放入学通知书(外省生源以当地招生办录检手续为准)。凡在报考前存在劣迹或有受处分记录者不予录取。凡报考资料造假、报考年级不符合要求、考试违纪或他人代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资助项目:免除高中三年学费(含音乐、学前教育、美术等非表演类专业,农村户口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免学费资助范围)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3、地方政府资助项目
①困难学生补贴:每生每学年300元
②扶贫助学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4、学校资助项目
①学校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②学校助学金:每生一次性发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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