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满足毕业生再次学习深造的意愿,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59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
二、专业计划
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9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等信息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备注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90人 |
2年 |
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毕业生,以及色弱、色盲者,不得报考。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仪器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
120203K |
会计学 |
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
三、专业介绍
1.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两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020年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陕西省一流专业,依托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该专业培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基本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能够从事化工领域,特别是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运行与管理、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安全环保等工作,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2.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两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018年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陕西省名牌专业,陕西省一流专业。该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广,文化涵养深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人才,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能够在石油及相关领域从事测控仪器装备设计开发、制造、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等工作。
3.会计学(本科两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陕西省一流专业、陕西省特色专业。该专业在新商科背景下以区域经济和油气能源行业发展为导向,注重经济及管理专业基础知识、会计专业基本理论传授;注重有关实用性知识与应用技能的训练和职业道德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通晓会计准则、熟悉管理会计工具等业财融合技能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考生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31日
2.提交材料: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本科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期间荣誉证书复印件。
请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压缩后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于7月31日18:00前发送至zhshban@***.cn,未收到邮件回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
六、录取方式
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将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择优确定免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按规定交纳学费,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会计学专业学费3500元/学年。学校统一为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1200元/学年。收费项目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报到入学
录取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等资料。
九、毕业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其他事项
1.报名学生须确保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注销学籍。
2.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3.本简章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88382304(传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5
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b.***.cn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点击下载附件: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原标题:2020年西安石油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