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1. 测试时间:6月13日
上午7:50报到,按各自专业组别及考场安排参加测试
2. 测试地点: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94号)
3. 注意事项:测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准时到校参加测试。专业测试完成后,将在一周内公布成绩。
二、测试方法
美术:
A.素描(70分)
B.色彩(50分)
考场:校体育馆
时间:8:30--10:30素描 13:00--15:00色彩
注:学校统一提供考试用纸,其他绘画用具、材料自带。
摄影:
A.指定主题拍摄照片2张(70分)
B.图片后期处理(50分)
考场:实训楼三楼影棚
时间:8:30--10:30
注:相机、读卡器、数据线自备,电脑学校提供。
书法:
A.对临(60分)
B.创作(60分)
考场:金融楼101
时间:8:30--10:30
字体选择:楷书、隶书
注:试场提供宣纸,自带临帖和其它书写工具。
声乐:
A.清唱自备歌曲一首,时间3分钟以内;(90分)
B.加试器乐(演奏一首自选曲目,时长3分钟以内)或视唱练耳(现场抽唱)。(30分)
考场:音乐教室(实训楼302)
时间:8:30开考,考生按名单顺序逐个入场考试
注:1.试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器乐:
A.器乐(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均可)背谱演奏自备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90分)
B.视奏:现场抽取演奏曲目。(30分)
考场:音乐教室(实训楼302)
时间:8:30开考,考生按名单顺序逐个入场考试
注:1.试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舞蹈:
A.自备舞蹈作品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90分)
B.艺术形象气质。(30分)
考场:音乐教室(实训楼302)
时间:8:30开考,考生按名单顺序逐个入场考试
注:1.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表演:
A.自备小品或台词(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朗诵等),时间3分钟以内;(40分)
.形体展示(台步、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间2分钟以内;(60分)
C.艺术形象气质。(20分)
考场:音乐教室(实训楼302)
时间:8:30开考,考生按名单顺序逐个入场考试
注:1.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如“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美术类考生到达考场后请将与考试无关用品(书包、手机等)放在“放包处”。考生提交作品时,在作品背面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开考后1小时方可上交作品。
3.美术类考生现场提供绘画用纸,其它材料和工具(如画板、画架、颜料等)自备;书法考生现场提供宣纸,自带临帖和工具;摄影考生自备相机和读卡器;声乐、舞蹈、表演类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器乐类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4.音乐、舞蹈、表演类考生按名单顺序5人一组由志愿者带往考试地点,其余人员留在候考室。轮到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其他几位在考场门口座位上等候。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6.上交相关获奖证书的考生请在考试结束后前往实训楼一楼大师工作室领取证书原件。
7.考试总分为120分,总分低于60分者将取消艺术类考试成绩,不予加分。
8.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原标题:2020年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招生考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