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
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2020年拟在我省招生的高校编报了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公布的为2020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2.选考科目要求分为6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不提科目要求。
3.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4.2020年根据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为准。
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