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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20年10月23日09:25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文凭资格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 校。

学校地处江苏省无锡市,设有6个二级学院,30 余个专业。秉承“学成致用”校训,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逐步形成了对接区域 产业发展的汽车、建筑、机电、现代服务等专业群。目前,学校拥有市级 示范(重点)专业7个、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专业2个、重点建设专业群5个、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3项、市职业教育国际化重点项目3 项,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 随着学校专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职业素养铸造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

培养的毕业生得到了长三角地区用人单位的青睐,特别是电子商务、空中乘务、建设工程管理等一批专业人才更是供应不求。近年来,学校先后荣 获“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代码: 195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学校网址: http://www. wsoc. edu. cn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 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 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 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计划数专业类别学费标准(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70文史类12000
电子商务60文史类12000
空中乘务70理工类14000
合计200

收费标准说明:

1、全日制学生在校全学习三年,每年除按照以上收费标准缴纳 学费以外,还须按照学院规定每年缴纳代办费及住宿费。

2、为鼓励在职员工积极参加升学深造,我校针对参加线上线下混合 式学习的在职学生给予部分学费减免。在职学习的学生实际缴纳学费8000 元/年。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每天8:00-20:00)

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http://sz.***)

所有考生统一组织在考试院网站上报名。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二)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考生在10月24-31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 件:外省户籍人员须提供在江苏务工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退役军人考生资格在报名后将由省教育厅提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 门统一确认。同时,须在10月24日-31日到校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五、考试方式与录取规则

(一)考试形式:

1、学校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满分100分;职业适 应性测试采用卷面考核的方式,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1月底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来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规则:

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名单于12月15日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后,上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于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1年春季开始。 六、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卫生部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请考生按接到通知的指定时 间、地点办理体检手续,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 的身体要求,方可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安排
2020年10月19-23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使
用手机号码注册
2020年10月24-31日前现场确认,审核报名人员资质
2020年11月底前组织考试
2020年12月10日前考生体检
2020年12月15日前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020年12月2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信息
2020年12月20日学校报到

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可免修与技能证书考试 内容相同的部分课程。

九、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可在3年的基 础上适当放宽,一般长不超过6年。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 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 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措施

学校“奖助贷”政策体系完善。设国家奖学金,8000 元/学年:国家 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500元- -6000 元/学年;受奖面50%以上。

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 法》(财科教 (2019) 19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退役一年以 上,进 入高校进行学历提升,享受政府给予学费资助。

十一、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重大,所有参 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确保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阳光操作。

2.对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 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

4.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发现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将报.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中心
邮编: 214081
招生电话: (0510) 68512527 68512529
监督电话: (0510) 685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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